要好好地共同进行公正的讨论。”司徒王朗的评议认为:“钟繇要减轻大辟的律条,增加肉刑的数量,这就好像是把躺下的人竖立起来,把尸体转化为活人了。但是臣下愚蠢,仍然有与这个建议不完全符合的稍稍有异的意见。五刑之类,都明确记载在法律条文之中,法律条文本来就有减死一等的规定,不执行死刑,就是减刑了。这个规定施行已经很久了,不用等待远借斧凿来施行肉刑,然后才有比死罪次一等的处理办法。前世仁爱的人,不忍心于肉刑的惨虐残酷,因此废弃了它,不再使用。从不用肉刑以来,已经历了几百年。

  现在恢复实行,恐怕减轻死刑的文书还没显现在万民眼前,有关我们滥施肉刑的质问已经宣扬到仇敌耳中了,这可不是用来招徕边远地区人民的作法。现在可以按照钟繇所想要减轻的那些死罪种类,把死刑减轻到髡、刖的惩罚,这样惩处嫌太轻的那些罪行,可以加倍增添犯人服劳役的次数,这样做,可以说对内有起死回生不可估量的恩德,对外没有以斩足代替脚镣的骇人听闻的名声。”参加这次讨论的有一百多人,意见与王朗相同的人居多。明帝因为吴、蜀尚未平定,暂且停止了这次讨论。

  太和四年(230),钟繇去世。明帝身穿素服前往吊唁,谥号为成侯。钟繇的儿子钟毓继承。当初,文帝曾分给钟毓封邑。封钟繇的弟弟钟演和钟演的儿子钟劭、孙子钟豫为列侯。

  王朗传,王朗字景兴,东海郡人。因为通晓经书,被任命为郎中,后升为菑长。拜太尉杨赐为师。杨赐去世后,辞去官职为杨赐守丧。被推荐为孝廉,受到公府征召,没有应命。徐州刺史陶谦考察推举王朗为秀才。当时汉献帝在长安,关东起兵,王朗担任廉治中,与别驾赵昱等劝说陶谦:“《春秋》的要义认为,求助诸侯不如为王事尽力。现在天子远在西京,应该派遣使者去接受皇上的命令。”陶谦于是派赵昱拿着奏章到长安。天子赞美他们的心意,授予陶谦安东将军。让赵昱担任广陵太守,王朗担任会稽太守。孙策渡过长江来侵犯。王朗的功曹虞翻认为力量不能抵拒孙策,不如避开他。王朗自认为自己是汉吏,应该为皇上保住城邑,于是发兵与孙策交战,战败,乘船到东冶。孙策军又追击,大败王朗。王朗这才投靠孙策。孙策认为王朗是儒雅之士,责问后没有加害于他。王朗虽然到处流浪,处境困厄,早晨不能考虑晚上的事,但收容体恤亲友旧属,分给他们的多,从他们那里分割的少,做的有道义的事很显著。

  太祖上表皇上征召他,王朗从曲阿展转江海,过了数年才到了中原。被任命为谏议大夫,参司空军事。……

  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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