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共有五千户。

  楚王曹彪传,楚王曹彪,字朱虎。建安二十一年(216),封寿春侯。黄初二年(221)晋升爵位,迁移封地,为汝阳公。三年,封为弋阳王。当年迁移封地,为吴王。黄初五年(224),改封为寿春县。黄初七年(226),迁移封地为白马。太和五年(231)冬天,到京都朝见天子。六年,改封为楚王。当初,曹彪前来朝见时违犯了禁令,青龙元年(233),被主管官员上奏批评,明帝下诏削减了他三个县、一千五百户的封地。青龙二年(234),遇到大赦,恢复了削减的三个县的封地。

  景初三年(239),为曹彪增加了封邑五百户,连同以前的共有三千户。嘉平元年(249),兖州刺史令狐愚和太尉王凌谋划迎立曹彪,在许昌建都。此事记在本书《王凌传》中。齐王于是派遣太傅和侍御史去到他的封地考察验证,把各个有牵连的人逮捕治罪。廷尉请求征召曹彪治罪,于是依照汉朝惩治燕王刘旦的旧例,派人兼任廷尉大鸿胪持节符赐给曹彪用玺印封记的诏书严厉谴责他,让他自谋出路。曹彪于是自杀。他的妻子和几个儿子都被罢免为平民,迁移到平原郡。曹彪手下的官员以及监国谒者,因为犯了知情而不加以辅正教导的大义,都被杀。正元元年(254)齐王下诏书说:“已故楚王曹彪,背叛国家,依附奸人,自己身死,后代被废为平民,虽然是咎由自取,还是哀悯怜惜他。国君具有容忍包容的器量,是亲近自己的亲人的方法,特封曹彪的世子曹嘉为常山真定王。”景元元年(260),为曹嘉增加封邑,连同以前的共有二千五百户。

  评:魏氏家族的各个王公,既徒然有封土的名义,而没有管理一国的实权;又受到禁止防备阻隔,就像身陷囹圄一般;爵位封号没有一定,大小年年改动;骨肉的恩情被扭曲,《棠棣》诗中兄弟情深的义旨遭到废弃。这种作法的弊害,竟然到了如此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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