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九)封条虽撤仍停业 开新旅社成佳话

    经过多次反复奔走,侯振信的申诉终于得到了各级部门的同情与支持。自治州的有关领导亲自给奎屯市政府打电话:
   “你们那是不是有个叫侯振信的政协委员?前不久,这个侯振信来到我们自治州反映情况。你们要妥善处理此事,不要让他觉得这是政府在打击报复。”
    自治州这话其实说的很露骨,很有压力。奎屯市政府不得不重视起来。2001年年底,奎屯市人民政府终于下达奎证复决字【2001】6号《奎屯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文件中宣布:“封门非法,撤销停业令。”文件中承认,安委会的行为属于超越职权,且实施的行政处罚违反了法定程序,裁定安委会的行政处罚无效,且查封行为违法,撤销安委会对东风旅社封门的决定。但因未造成实际损失,对侯振信不予赔偿。
《答复》里对封门决定的撤销说明侯振信终于迎来了第一次胜利。侯振信把封条撕了,准备开业。在筹办开业酒宴时候,多年与政府、与权势抗争的经历让侯振信不得不圆滑了些。他考虑到他只是个小老百姓,和政府闹太僵毕竟不是长久之计,他便寻思给政府一个台阶,想借开业之机向政府示好。他首先去找刘副市长。他对刘说:
    “我这次来,首先是要感谢政府对东风旅社撤销封门的决定,我这边就准备重新开业了,我想请你们……”
    没料到,侯振信后面的“想请你们几位领导赏脸来我的开业酒宴”还没说出来就被刘某给打断了。刘某眼睛一瞪说:
    “开业?谁说你可以开业?我告诉你,这事不算完。你这房还是危房。我们只是撤销了对安委会封门的决定。关于你这东风旅社,政府没有批准你可以营业。”
    原来政府还是不让自己营业。侯振信碰了一鼻子的灰。他颇为懊恼自己一相情愿的以为政府真的改变了决定,觉得自己太天真了,居然还想请他们来吃顿饭就可尽释前嫌。
    而这个时候,东风旅社的房产所有权正面临着易主。原上属公司蔬菜公司已经垮了,股权正在转卖。侯振信有个外甥,是他二姐的儿子。当初他承包下东风旅社的时候,外甥没有工作,侯振信便让外甥在东风旅社承包食堂。正好他外甥有个朋友,在乌鲁木齐做生意,资产丰厚,有意买下蔬菜公司的股权。妻子张世敏也是蔬菜公司的股东之一,便有意帮助外甥的朋友买下蔬菜公司。那老板便许下承诺,说事成之后,对工人实施买断补偿的时候,给张世敏多补偿一点。如果每个股东补偿八万,便多给她一万。然而,当侯振信一家帮助那老板顺利地将旅社买下来之后,却又变卦了。张世敏只收到了两万块钱。理由是,他妻子张世敏虽是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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