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导入惨苦的境域。什么“险衅”?什么“闵凶”?“生孩六月,慈父见背”。小孩儿出世主要依靠父母抚养,竟然“慈父见背”,是一大不幸。《文子》:“慈父之爱子,非求报。”可见父慈于子是人之本性。作者不用第一人称“臣”,而用第三人称“孩”,旨在客观陈述苦情以使武帝动心。父亲死了,固然痛苦,如果还有慈爱的母亲一道过着孤儿寡母的生活,那还只是比较艰苦而已,竟然又“行年四岁,舅夺母志”,是又一个大不幸!《晋书·李密传》:“父早亡,母何氏改醮。”四岁的孩子,既经失怙,又已失恃,宛然一只被猎人击毙父母的没有羽翎的乌鸟,其寒伧、蒙昧、本能地求居觅食而又不可得的苦状可以想像得之。《毛诗序》:“卫世子蚤死,其妻守义,父母欲夺而嫁之。”“舅夺母志”典出于此,但这是托词(因为封建社会里人们把妇女在亡夫以后的改嫁视为丑事),也是作者对母亲宽解的一种孝行。从心理的通常情况看,似乎长者特别喜欢第三代,似乎祖父祖母喜欢孙子胜过儿、媳喜欢子女;如果这种判断不误,那么,祖母刘氏对作者的特别喜欢是很自然的,再加上作者是一个失怙失恃的孩子,当然特别喜欢又加上特别同情了,这样,“悯臣孤弱”的“悯”其含义之深、程度之重可以贴切体会,祖母当然“躬亲抚养”了。《晋书·李密传》:“密时年数岁,感恋弥至,烝烝之情,遂以成疾。”“九岁不行”,也许是软骨病之类。如果孩子身体健康,祖母操心费力可能少些,现在竟是“九岁不行”,特异的体弱是又一种大不幸,是祖母格外操心费力的又一个因素。以上一句写“弱”,以下集中写“孤”。尽管有三种大不幸,如果家里人丁较多、外面亲戚不少,那还可以有若干圆通的余地,现在是“零丁孤苦,至于成立”。“孤”得够痛苦了,够奇特了,够长久了:一,从作者的父辈看,没有叔叔又没有伯伯。二,从作者的平辈看,没有哥哥又没有弟弟。《诗经·郑风·扬之水》:“终鲜兄弟,维予与女(汝)。”郑玄笺:“鲜,寡也。”作者借用《诗经》一句,但“鲜”并不作“少”讲而作“无”讲,是在特殊的语言环境下跟“既无叔伯”的“无”避免重复的一种特殊词义。从外亲看,既没有为祖母、兄弟、妻子等穿孝服的亲眷,也没有为曾祖父母、伯叔祖父母穿孝服的家族,也没有为堂兄弟、为未出嫁的堂姊妹穿孝服的同姓,单枝独芽寡人一个。从经济看,门庭衰败,连个使唤的童仆也没有。最后以“茕茕孑立,形影相吊”来简括、有力、形象地刻画作者幼年时经历的那种寂寞、清贫、孤独、悲怆、冷酷、凄厉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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