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子章句上·第四节
告子曰:“食色,性也。仁,内也,非外也;义,外也,非内也。”
孟子曰:“何以谓仁内义外也?”
曰:“彼长而我长之,非有长于我也;犹彼白而我白之,从其白于外也,故谓之外也。”
曰:“异于白马之白也,无以异于白人之白也;不识长马之长也,无以异于长人之长与?且谓长者义乎?长之者义乎?”
曰:“吾弟则爱之,秦人之弟则不爱也,是以我为悦者也,故谓之内。长楚人之长,亦长吾之长,是以长为悦者也,故谓之外也。”
曰:“耆秦人之炙,无以异于耆吾炙。夫物则亦有然者也,然则耆炙亦有外与?”
译文
告子说:“喜好美食和美色,是人的天性。仁,是内在的,不是外在的;义,是外在的,不是内在的。”
孟子曰:“有什么根据说仁爱是内在的而适宜是外在的呢?”
“有人年长而我以对待年长的人那样对待他,并不是有一个年长的人在我;就譬如有一个事物是白的而我认为它白,只是就外顺应它的白,所以说是外在的。”
“白马的白,没有什么区别于白人的白;不知道对老马的尊敬,也没有什么区别于对长者的尊敬的吗?再说,是认为长者那里存在义呢,还是尊敬他的人那里存在义呢?”
“是我弟弟,我就爱他;是秦国人的弟弟,就不爱他,这是由我决定爱谁的,所以说(仁)是生自内心的。尊敬楚国人中的长者,也尊敬我自己的长者,这是由对方年长决定的,所以说(义)是外国引起的。”
“爱吃秦国人烧的肉,同爱吃自己烧的肉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其他事物也有这种情况,那么爱吃肉也是由外因引起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