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纪·元纪八
起重光单阏四月,尽玄黓执徐十二月,凡一年有奇。
◎至元二十八年
夏,四月,乙未,徙湖广行枢密院治鄂州。
五月,戊戌,逮嘉木扬喇勒智下狱。
初,嘉木扬喇勒智重赂僧格,发宋陵墓,戕虐人命,私庇平民不输赋者二万三千户,田土称是,受美女宝物之献,藏匿未露者尤多。至是坐侵盗官物,治之,籍其妻孥田亩。
徙江淮行省枢密院治建康。
甲辰,中书省臣敏珠尔卜丹、崔彧言:“僧格当国四年,中外诸官,鲜有不以贿而得者,其昆弟、故旧、妻族,皆授要官美地,唯以欺蔽九重、朘削百姓为事。宜令两省严加考核,凡入其党者,汰逐之。基出使之臣及按察司官受赇者,论如律,仍追宣敕,除名为民。”又言:“僧格所设衙门,其闲冗不急之官,徒费禄食,宜令百司集议汰罢。自今调官宜如旧制,避其籍贯,庶不害公。又,大都高赀户,多为增格等所容庇,凡百徭役,止令贫民当之,今后徭役宜皆均输,有敢以贿求人容庇者,罪之。又,军站诸户,每岁官吏非名取索,赋税倍蓰,民多流移,请非奉旨及省部文字,敢私敛民及役军匠,论如法。又,呼都呼那颜籍户之后,各投下毋擅招集,太宗既行之。江南民为籍已定,请依太宗所行为是。”帝皆从之。
约苏穆尔在湖广时,正月朔日,百官会行省,朝服以俟,约苏穆尔召至其家受贺毕,方诣省望阙贺如常仪。又阴召卜者,有不轨言。及是逮至京师,中书列其罪以闻,凡数十事。帝命械至湖广戮之。
辛亥,诏以僧格罪恶,下狱按问。
以太原、杭州饥,免今岁田租。
刘因既去,复以集贤学士征,因以疾辞,且上书宰相,乞曲为保全。帝闻之曰:“古有所谓不召之臣,其斯人之徒与!”遂不强致之。
罢江南六提举司岁输木绵。
巩昌旧惟总帅府,僧格特升为宣慰司,以其弟达玛喇塔斯为使,僧格败,惧诛,自杀。敕复为总帅府。
减中外冗官三十七员。
宫城中建葡萄酒室及女工室。
癸丑,罢尚书省,右丞相鄂勒哲以下,并改入中书。
增置户部司计、工部司程,秩正七品。
乙卯,以政事悉委中书,仍布告中外。
丁巳,建白塔二,各高一丈一尺,以居咒师。
元初未有法守,百司断理狱讼,循用《金律》,颇伤严刻。右丞何荣祖世业吏,而荣祖尤所通习,始以公规、治民、御盗、理财等十事辑为一书,名曰《至元新格》,至是奏颁行之。
僧格尝以刘秉忠无子,收其田土。其妻窦氏,言秉忠尝鞠从子兰章为嗣,敕以地百顷还之。
己未,以们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