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纪·唐纪十二
起重光赤奋若,尽昭阳单阏三月,凡二年有奇。
太宗文武大圣大广孝皇帝中之中
◎ 贞观十五年辛丑,公元六四一年
春,正月,甲戌,以吐蕃禄东赞为右卫大将军。上嘉禄东赞善应对,以琅邪公主外孙段氏妻之。辞曰:“臣国中自有妇,父母所聘,不可弃也。且赞普未得谒公主,陪臣何敢先娶!”上益贤之,然欲抚以厚恩,竟不从其志。丁丑,命礼部尚书江夏王道宗持节送文成公主于吐蕃。赞普大喜,见道宗,尽子婿礼,慕中国衣服、仪卫之美,为公主别筑城郭宫室而处之,自服纨绮以见公主。其国人皆以赭涂面,公主恶之,赞普下令禁之;亦渐革其猜暴之性,遣子弟入国学,受《诗》、《书》。
乙亥,突厥侯利苾可汗始帅部落济河,建牙于故定襄城,有户三万,胜兵四万,马九万匹,仍奏言:“臣非分蒙恩,为部落之长,愿子子孙孙为国家一犬,守吠北门。若薛延陀侵逼,请从家属入长城。”诏许之。
上将幸洛阳,命皇太子监国,留右仆射高士廉辅之。辛巳,行及温汤,卫士崔卿、刁文懿惮于行役,冀上惊而止,乃夜射行宫,矢及寝庭者五;皆以大逆论。三月,戊辰,幸襄城宫,地既烦热,复多毒蛇;庚午,罢襄城宫,分赐百姓,免阎立德官。
夏,四月,辛卯朔,诏以来年二月有事于泰山。
上以近世阴阳杂书,讹伪尤多,命太常博士吕才与诸术士刊定可行者,凡四十七卷。己酉,书成,上之;才皆为之叙,质以经史。其叙《宅经》,以为:“近世巫觋妄分五姓,如张、王为商,武、庾为羽,似取谐韵;至于以柳为宫,以赵为角,又复不类。或同出一姓,分属宫商;或复姓数字,莫辨征羽。此则事不稽古,义理乖僻者也。”叙《禄命》,以为:“禄命之书,多言或中,人乃信之。然长平坑卒,未闻共犯三刑;南阳贵士,何必俱当六合!今亦有同年同禄而贵贱悬殊,共命共胎而寿夭更异。按鲁庄公法应贫贱,又尪弱短陋,惟得长寿;秦始皇法无官爵,纵得禄,少奴婢,为人无始有终;汉武帝、后魏孝文帝皆法无官爵;宋武帝禄与命并当空亡,唯宜长子,虽有次子,法当早夭;此皆禄命不验之著明者也。”其叙《葬》,以为:“《孝经》云:‘卜其宅兆而安厝之。’盖以窀穸既终,永安体魄,而朝市迁变,泉石交侵,不可前知,故谋之龟筮。近代或选年月,或相墓田,以为一事失所,祸及死生。按《礼》,天子、诸侯、大夫葬皆有月数。是古人不择年月也。《春秋》:‘九月丁巳,葬定公,雨,不克葬,戊午,日下昃,乃克葬。’是不择日也。郑葬简公,司墓之室当路,毁之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