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别称“椰城”,海南省省会,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支点城市,位于北纬19°32′-20°05′,东经110°10′-110°41′,地处海南岛北部,北濒琼州海峡,土地面积2304.84平方公里,是海南省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中心和最大的交通枢纽。
    海口地处热带,热带资源呈现多样性,富于海滨自然特色风光景观。自北宋开埠以来,已有近千年的历史。海口于1926年12月9日建市,1950年4月23日解放。1988年,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海口成为海南省省会。2002年,海口、琼山两市合并,海口的发展翻开了新的一页。
    海口拥有“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等荣誉称号,曾获2004年度“中国人居环境奖” ,2012年入选“中国魅力城市200强”,是中国海滨城市。

    海口起源于汉代,开埠于宋末元初。“海口”一名最早出现于宋代,已有九百多年的历史。历史上隶属琼山县,名称沿革有宋代的海口浦,元代的海口港,明代的海口都、海口所、海口所城,清代的琼州口等。
    秦末属南越国,公元前111年(汉武帝元鼎六年),海口地属珠崖郡,属交州刺史管辖,三国时期属广州,西晋时,属交州。隋属扬州。唐属岭南道,后属南汉,宋属广南西路,元时先后属隶属湖广行中书省、海北海南道、广西行中书省。公元1369年(明太祖洪武二年)以后隶属广东省。
1858年6月27日,正式签订中法《天津条约》,另有《和约章程补遗》,增开琼州、潮州等六口。
1926年12月9日,海口从琼山县划出,独立建市,称海口市政厅。
1929年8月23日,海口市政厅改称海口市政局。
1931年2月13日,撤销海口市政局,地域划归琼山县管辖。
1950年4月23日,海口市解放。
1956年,国务院将海口市划为广东省的地级直辖市。
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关于设立海南省、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决议,海南建省,海口市成为海南省省会。
2002年10月16日,国务院批复海口、琼山两市合并,成立新海口市。
    历史长河,载述海口市漫长曲折的发展历程,也记述海口市光荣的革命传统,展现丰富的人文史迹景观。有始建于洪武年间(1368年—1398年)的古代军事遗址——明代海南卫所在地城门楼的府城鼓楼,为纪念明代琼籍名贤王佐而建于1567年的西天庙,为纪念为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的历史名人冼英而始建于1583年的冼太夫人庙,为纪念明代琼籍清官海瑞而始建于1589年的海瑞墓园,为传播文化、培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