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童年丧父,老母命弃举业学医,谓可以养生,可以济人,且习一艺以成名,尔父夙心也。后余在慈云寺,遇一老者,修髯伟貌,飘飘若仙,余敬礼之。语余曰:「子仕路中人也,明年即进学,何不读书?」
    余告以故,并叩老者姓氏里居。
     曰:「吾姓孔,云南人也。得邵子皇极数正传,数该传汝。」
     余引之归,告母。
     母曰:「善待之。」
     试其试数,纤悉皆验。余遂启读书之念,谋之表兄沈称,言:「郁海谷先生,在沈友夫家开馆,我送汝寄学甚便。」
    余遂礼郁为师。
    孔为余起数:县考童生,当十四名;府考七十一名,提学考第九名。明年赴考,三处名数皆合。复为卜终身休咎,言:某年考第几名,某年当补廪,某年当贡,贡后某年,当选四川一大尹,在任三年半,即宜告归。五十三岁八月十四日丑时,当终于正寝,惜无子。余备录而谨记之。
    自此以后,凡遇考校,其名数先后,皆不出孔公所悬定者。独算余食廪米九十一石五斗当出贡;及食米七十一石,屠宗师即批准补贡,余窃疑之。后果为署印杨公所驳,直至丁卯年(公元1567年),殷秋溟宗师见余场中备卷,叹曰:「五策,即五篇奏议也,岂可使博洽淹贯之儒,老于窗下乎!」遂依县申文准贡,连前食米计之,实九十一石五斗也。余因此益信进退有命,迟速有时,澹然无求矣。
    责入燕都,留京一年,终日静坐,不阅文字。己巳(公元1569年)归,游南雍,未入监,先访云谷会禅师于栖霞山中,对坐一室,凡三昼夜不瞑目。
    云谷问曰:「凡人所以不得作圣者,只为妄念相缠耳。汝坐三日,不见起一妄念,何也?」
    余曰:「吾为孔先生算定,荣辱生死,皆有定数,即要妄想,亦无可妄想。」
    云谷笑曰:「我待汝是豪杰,原来只是凡夫。」
    问其故?
    曰:「人未能无心,终为阴阳所缚,安得无数?但惟凡人有数;极善之人,
    数固拘他不定;极恶之人,数亦拘他不定。汝二十年来,被他算定,不曾转动一毫,岂非是凡夫?
    余问曰:「然则数可逃乎?」
    曰:「命由我作,福自己求。诗书所称,的为明训。我教典中说:『求富贵得富贵,求男女得男女,求长寿得长寿。』夫妄语乃释迦大戒,诸佛菩萨,岂诳语欺人?」
    余进曰:「孟子言:『求则得之』,是求在我者也。道德仁义可以力求;功名富贵,如何求得?」
    云俗曰:「孟子之言不错,汝自错解耳。汝不见六祖说:『一切福田,不离方寸;从心而觅,感无不通。』求在我,不独得道德仁义,亦得功名富贵;内外双得,是求有益于得也。若不反躬内省,而徒向外驰求,则求之有道,而得之有命矣,内外双失,故无益。」
    因问:「孔公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