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三)漫漫上访十六年冤屈终平

    2008年1月,侯振信的官司,也终于盼来了云开月明。从1985年被迫开始上访,到2008年,侯振信已经上访了漫漫23年,前后纠结了他23年的四个案子,至此全部尘埃落定。
    首先是东风旅社被封门一案遗留下的赔款问题最终得到了解决。
   《奎屯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奎政复决字【2001】6号)认定东风旅社被查封无效,侯振信的努力终于有了结果。可是,决定书中认定原查封行为未产生实质意义的经济损失,不予赔偿。对此,侯振信不服。他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依法向奎屯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06年11月27日,奎屯市人民法院王建西副院长亲自打电话给侯振信,请他去办公室面谈。侯振信依言去了。见了面,王副院长很客气地请他坐下。寒暄了一番后,王副院长面露难色地开了口:
   “老侯啊,你这次赔款可是要了十万啊。我们这地方财政很困难,这笔数字可是个天文数字啊!我这次请你来,就是想和你商量商量,能不能少点?
    侯振信心想,我要不是考虑到地方财政困难,这东风旅社封门给我带来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我是要索赔一百万的。但是他还是很痛快地答应了:“行,减半。”
    王副院长见侯振信如此痛快,又试探性地说:“你现在也算是个小有名气的成功商人了,经济上也很宽裕,也不缺这几个钱,你看,要不再减?”
    侯振信想了想,少了五万,再少点也行。他知道,这羊毛出在羊身上,政府归根究底花的还是老百姓的钱。就像当初为争一字商店封门被工商局拿走的两百块,他上访了17年,争的无非是一个理,无非是要这些所谓的公仆受到教育。侯振信又同意再少要一万。
    一段时间后,王副院长打电话告诉侯振信,说:“老侯啊,告诉你个好消息,市长批了,同意不超过四万的赔偿。我呀,还想请你再给市长个面子,再少要点,怎么样?”
    侯振信本不是为了钱才硬要和政府斗到底,政府愿意赔偿和解,这就是他的胜利。侯振信又少要了两千。2007年1月,他正式向奎屯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赔偿东风旅社封门费三万八千元。1月9日,刘阳院长在侯振信的申请书上签字批示,同意“从财政转入的赔偿款中支付三万八千元整”给侯振信作为赔偿。
2007年1月16日,侯振信从法院领到了奎屯市人民政府赔偿的三万八仟元。从法院财务办公室回到家里,他突然感觉身有点累,头有点晕,心有点跳,眼有点热。“男儿有泪不轻弹”,他却忍不住热泪盈眶,委屈的泪、胜利的泪、安慰的泪、感激的泪,一下子都流了出来。六年来,一连串旷日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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