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官司无期强遭内退

    面对商业局给侯振信定下的三大罪状,侯振信心中怒火难平:
    所谓分净吃光,他在饮服公司工作的这几年,公司开销一直未突破工资总额,最后剩下了17万元工资和奖金,这远远超过了当时《条例》留出新增工资10%的规定,而且还还清了之前欠下的8万元奖金的旧债;
    所谓党政工协调不好,饮服公司能有今天这蒸蒸日上的大好局势,正是取决于大家团结一心的共同奋斗,才被评为自治区文明单位。即便文明单位是可以靠做做表面文章来换取,但营业利润、员工福利却是需要结结实实的真枪实弹,一个有内部矛盾的团体,又怎么可能取得经济上的成长呢?
    所谓让工人出去旅游,这更是莫须有的罪名。当初他颁布这一措施时,曾多次严正指明,是去学习,不是去旅游。从1988年起,他就规定,领导和骨干、工人逐步分期分批到口里参观学习,每人只一次,去前缴纳押金500元。如果第二年利润提高了,就说明学习有效果,押金可退还,否则则扣除押金。他现在手上还有工人去内地学习西餐烹调技术的保证书。关于组织干部和工人去内地学习这一点,五年来一直是这样操作的,有职代会的决议,也向上级做过汇报。在以前,这是好多报刊作为经验来宣传的,可是现在却成为了叫他下台的理由。
    “真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侯振信气愤地说。妻子对于侯振信的不平之事早已习惯,这一次的风雨只是比预期的来得更早了些。多年的曲折,她已经觉得累了,她担忧这次丈夫又要上访拼个说法。她忧心地说:
    “这一次,你又要上告吗?”
    “如果不上访,难道我就要这么背着这些莫须有的罪名过一辈子?”
    “可是我们能抗得过政府吗?你想想,咱们当初在奎管处中学开商店时和工商局结下的旧账,到现在都快十年了,一直也没个说法,更何况这一次呢?老侯,你看咱孩子也大了,侯明大学毕业,现在也参加工作了,侯平也快考学了,我的意思是我们就别再和政府较劲了,局里不是让你去做那什么益民食品厂的副厂长吗?那咱就去吧,虽然是个副手,但只要生活能过得下去,只要孩子们都健健康康的,咱们一家人团团圆圆的,不都挺好的吗?”
    “你们女人就是头发长,见识短。那益民食品厂是个什么单位?连发工资都困难!我并不是说它发不出工资我就不去,相反,我一贯是愿意去最差的单位放手一搏的。但是刘进让我去食品厂不是为了照顾我,而是为了要把我赶出商业系统!你知不知道,商业系统下台的经理,除了我以外,其它的要么留在本单位做副职、调研员,要么调离到最富的石油公司做副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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