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崇拜

邢增仪


  说起“崇拜”这个字眼,每个人都不会陌生,特别是我们这层中年人。因为我们都曾经历过一个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因为对一个人盲目的、疯狂的、登峰造极的崇拜而导致一个民族的巨大浩劫。
  崇拜是一个容器,填充的内容是五花八门,因人、因事、因时而异。
  远的不讲,从我们有记忆开始,崇拜就没有断过纤,抗美援朝崇拜志愿军;“三反”、“五反”崇拜“打虎”英雄;大跃进崇拜“放卫星”;“上山下乡”崇拜邢燕子;大讲为人民服务时崇拜雷锋、焦裕禄;大搞农业时崇拜陈永贵;文化大革命时崇拜“红卫兵”、“造反派”,而现在年轻有的偶像是歌星、影星、四大天王……
  崇拜是一种精神力量,精神的力量比任何物质力量都强大,它产生的效益可以抵得上千万个原子弹,它产生的效益可以移山填海,改朝换代。
  但倘若是崇拜失误呢?人类也会付出惨重的代价。
  二战是人类发展史上最黑暗、最灭绝人性、最惨不忍睹的一页。它是以地球上几千万不同肤色人的生命和文明的毁灭,历史的倒退为代价载入史册的。我常想,那个留着一撮小胡子的神经质的希特勒凭什么把整个世界肆无忌惮地践踏在脚下?说到底,不就是凭借他竭力煽起的全日耳曼民族对他颠狂的崇拜?
  同样性质的悲剧几十年后在中国又重演了一次。悲剧至今仍在不同国家、地区,不同的种族之中以不同形式重演着。影响最大的是近年发生的不少因邪教导致集体自杀,因狂热的宗教仪式而导致意外的事件。如瑞士的新圣殿骑士教会的48名成员集体自杀;如刚果首都因观看圣母显灵踩死100多人;沙特阿拉伯因举行宗教仪式而引起灾难……
  历史已经为或还会为盲目、错误地崇拜付出代价,具体到每一个人同样也会因盲目崇拜付出代价。
  我有朋友告诉我,他当知青时,许多莫明其妙的东西都可以构成崇拜的热点。比如,一个人可以将二十五磅重的大锤抡甩二百下;一扁担可以挑六筐土;一顿饭可以吃下三斤粮。就是在这种氛围下,他们那地区最漂亮的一位姑娘,居然嫁给了当地一个又粗野又丑陋的农民,只因为那农民打死了一只豹子,只因为他们地区是豹子重灾区,只因那方土地的人历来崇拜打豹英雄。
当然崇拜也可焕发无穷的力量,创造无尽的财富。
比如古希腊人崇拜太阳神,是因为崇拜光明和力量;中国人崇拜观音菩萨是因为她仁爱、慈祥、普度众生;崇拜包公、海瑞,是因他们公正高洁,无私无畏……
  人类因崇拜伽利略所以才有对真理、科学不懈地不惜牺牲地追求;人类因为崇拜诺贝尔才会有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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