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岸.彼岸》

邢增仪

3月20日(星期一)

    上帝没有感动,情况也并没有朝我们期待的方向发展,北京传来的消息不仅不能让人乐观,海南的情况也不看好。
    上午给北京丁处长电话,希望她帮我们催组委会文件。丁说不好办按常规这种大赛要提前一年报,现在太仓促,研究、论证的时间都不够。
    丁处长倒是非常关心有无赞助款到位。
    闻副总说,现国家体育总局改制了,各项目中心要自筹一部分资金,因此关心我们有无赞助就是关心自己可不可能从这个项目拿到申办费。国家体育总局决不会做既要担风险又无效益的事,
    祁总又给霍处长电话,霍处长是个特别仔细的人,什么话等都要掰碎了说,这个电话足足打了40分钟。“游泳中心”的意思是他们还是对我们不放心,除了安全,还有便是对资金不放心,怕与我们签了合同,报名通知发往全国以后,大赛完毕许多事兑不了现。说按惯例是承办者先要把奖金打到她们北京的账号上。
    祁总说这样运作起来太不方便,还是让省文体厅代为监督为好。
    下午,文体厅韩处长来电话,说我们代为草拟的三方合同他们已经讨论了。有这么几个问题:“第一,文体厅不能降格为承办单位,不能和热岛公司放在一起,一定要是大赛主办。”
    听到这儿,祁总差一点大叫起来:“我没有意见,只要大赛能办成,我们怎么都没关系,可国家体育总局一 定是大赛主办,他们也提出不要和您们一个省的文体厅放在一起呀。”
    韩处长:“那我也不管,反正我们不能作承办。第二条,以后所有对外宣传要由政府有关部门同意并牵头;第三条,你们在协议中写的:如2000年横渡举办成功,以后相同赛事,“热岛”有权优先承接,不妥!我们只能同意优先考虑。”
    祁总听完电话,问了一句:“这是否也是庄厅长意思?”
    韩明确答复是。
    祁总立马召集各部负责人传达了厅里意见,大家反映强烈。说第一条简直是无理,你文体厅不屑与公司排在一起承办,人家国家体育总局也不屑降格与你一个省文体厅排在一起作主办,除非在主办和承办之间再加一个位置。
    关于宣传,郑副总和焯都说日后没法干了。站在官方的立场最好是大赛胜败未决以前不要宣传,“鬼子”悄悄地进村,以免失败了上边追究责任,成功了再大放鞭炮不迟。可对我们企业来说正好相反,赛前要大张旗鼓,要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炒作得愈热烈,愈好招商引资,至于大赛之后,怎么都行,甚至偃旗息鼓也罢,以免招来“红眼病”。
    可如果像他们说的,每一件新闻都要先报政府,批准了再发,新闻怕早变成旧闻了。
至于第三点,吵得更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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