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卖官盐,骚扰民户,可将本路钞盐尽罢,转运司每岁合抱发钞盐钱二十二万贯并蠲免。却令本司于八州军增盐钱,并将桩留五分盐本钱抱认七万贯,充上供起发。今后州县不得更以卖钞盐为名,依前科敷骚扰。”初,臣僚极言盐法之弊。诏令前漕臣沈度、陈弥详察以闻,遂有是命。
未几,沈度入对,帝曰:“前日观卿所奏盐事,已尽蠲十五万缗以宽民力。”且曰:“朕意欲使天下尽蠲无名之赋,悉还祖宗之旧,未能如朕志耳。”又言:“四川有钞盐纲,有岁计盐纲。钞盐纲者,为抱纳钞盐钱窠名;岁计盐纲者,每斤除分隶增盐钱、盐本等钱外,其馀系州县所行市利钱,即以充纳上供银钱等用。今钞盐窠名已尽行除放,州县只是搬卖一色;岁计纲须今置场出卖,不得科抑于民。”
金制子为改嫁母服丧三年。
戊戌,置和州铸钱监。
己亥,以参知政事蒋芾为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兼制国用使。以观文殿大学士史浩为四川制置使,浩辞不行。
庚子,诏蒋芾常朝赞拜不名;芾辞,许之。
乙巳,赐王炎出身,签书枢密院事。
癸丑,五星皆见。
三月,癸亥朔,诏举制科。
己巳,以职官子补令史。
庚午,以敷文閤待制晁公武为四川安抚制置使。
夏,四月,丙午,金主诏曰:“马者,军旅所用;牛者,农耕之资。杀牛有禁,马亦何殊!其令禁之。”
己亥,置郢州转般仓。
癸卯,赈绵、汉等州饥。寻以饶、信及建宁府等州饥,遣司农寺丞马希言同提举常平官赈济。
戊申,金主击球常武殿,司天马贵中谏曰:“陛下为天下主,系社稷之重。又春秋高,围猎击球,宜悉置之。”金主曰:“朕以示习武耳。”
甲寅,蒋芾等上《钦宗实录》。
丙辰,礼部员外郎李焘上《续资治通鉴长编》,自建隆元年至治平四年,一百八卷。
戊午,诏:“贩牛过淮者,论如兴贩军需之罪。”
五月,壬戌朔,诏常平官岁按仓储。
时崇安县饥,值浦城盗发,人情震恐。硃熹请于府,贷粟六百斛,籍户口散给之,民赖以生。及冬,有年,民愿偿粟于官,知府王淮俾留里中而上其籍于官。社仓之法始此。
甲子,金主命户工两部,自今宫中之饰,勿用黄金。
乙丑,金主如凉陉。
甲申,谥赵鼎曰忠简。
夏国相任得敬专政,欲谋乱。是月,遣间使至四川宣抚司,约发兵攻西蕃。虞允文报以蜡书。
六月,甲午,诏:“诸路漕司,今后水旱须以实闻,州县隐蔽者,并置于法。”
辛亥,判度支赵不敌言:“方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