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的旨意,一不要违背,二不要懈怠。父母公婆如果叫他们吃东西,虽然做儿子做媳妇的不喜欢吃,也要少尝一些,等到父母公婆察觉以后说声不爱吃也就算了,这才住口。父母公婆赐给他们衣服,虽不想穿也要暂时穿上,等到父母公婆发话说收起来吧,才能脱下。父母公婆交待他们要办的事,中途可能会叫他人代替来作,自己虽然不想让人代替,但也要姑且交给代替者来做,等到代替者把事情办糟之后,自己再心平气和地从头收拾。当儿子媳妇在辛勤劳作时,做父母公婆的很心疼他们,就一定要劝说他们别赶得那么紧,而且宁可让他们多休息几次。如果儿子和媳妇不孝敬公婆,也用不着生气埋怨,可以先教育他们。如果教育了也不管用,那就可以责罚他们;如果责罚还不管用,那就把儿子赶出家门,把媳妇休回娘家。即令如此,也不对人明言其过,免得家丑外扬。

  父母有了过失,做儿子的要低声下气、和颜悦色地劝谏。劝谏如果不起作用,做儿子的就应更加恭敬更加孝顺,等到他们高兴的时候再次劝谏。再次劝谏也可能招致父母的不高兴,但是与其让父母得罪于乡党州间宁可自己犯颜苦谏。如果犯颜苦谏招致父母大怒,把自己打得皮破血流,那也不敢生气埋怨,而是更加恭敬更加孝顺。

  父母有十分宠爱的贱妾及庶子、庶孙,即令父母去世,做儿子的也要终身敬重他们。儿子如果有两个妾,父母喜欢其中的一个,而儿子喜欢的则是另一个,那么,无论是在穿戴饮食方面,或是在干活方面,儿子喜欢的那一个都不敢攀比父母喜欢的那一个,即令是父母去世了也仍旧如此。儿子认为自己的妻子蛮好,但是父母看着不顺眼,那就应当休掉。儿子认为自己的妻子差劲,但是父母说:“这个媳妇很会侍候我们。”那么儿子就要以夫妇之礼相待,终身不变。

  父母虽然去世了,儿子将做好事,想到这会给父母带来美名,就一定果敢地去做;如果是将做坏事,想到这会使父母跟着丢人,那就一定敛手不敢去做。

  公公去世,婆婆就要把主持家务的事传给家妇。每逢祭祀或招待宾客,虽然婆婆此时已经放权,但家妇每事还要请示婆婆,不敢专断。而介妇遇事则要向家妇请示,不可直接请示婆婆。公婆使唤家妇,家妇不可懈怠,也不可自恃地位特殊而对介妇不友爱和无礼。公婆如果使唤介妇,介妇也不可忘乎所以,不敢和家妇攀比,不敢和家妇并肩而行、并肩而坐,不敢像家妇那样有权发号施令。不管是家妇、介妇,如果公婆没有发话让他们回自己的住室,她们就得一直在左右侍候,不敢告退。媳妇们有事想办,不论大事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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