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哈克繖言:“臣非世勋族姓,幸逢陛下为宰相,如丞相特们德尔练达政体,且尝监修国史,请授之印,俾领翰林,国史院,军国重事,悉令议之。”帝然其言,令启皇太后,与之印。

  敕:“郡县官勤职者加赐币帛。”

  立回回国子监。

  帝以《资治通鉴》载前代兴亡治乱,命集贤学士呼图噜都尔密实及李孟择其切要者译写以进。

  五月,丁卯,赐李孟孝感县地二十八顷。

  禁诸王支属径取分地租赋以扰民。

  敕岭北行省瘗陈没遗骸。

  戊寅,京兆为故儒臣许衡立鲁斋书院,降玺书旌之。

  武陵县霖雨,水溢,溺死居民,漂没庐舍禾稼;肤施县大风雹,损禾并伤畜。

  六月,戊子,敕:“内侍今后止授中官,勿畀文阶。”

  置云南行省儒学提举司。

  甲辰,敕:“诸王、戚里入觐者,宜趁夏时刍牧至上都,勿辄入京师,有事遣使奏禀。”

  赈衡州等路饥。

  秋,七月,庚午,命中书省议复封赠。

  赐晋王伊苏特穆尔部钞千锭。

  诏开下蕃市舶之禁。

  乙亥,会福院越制奏旨除官。敕:“自今举人,听中书可否以闻。”

  浑河堤决,淹没民田,发廪赈之。

  八月,戊了,帝至自上都。

  癸卯,升太常寺为太常礼仪院,秩正二品。

  丁未,冀宁、汴梁及武安、涉县地震,怀官民庐舍,死者三百馀人。

  河南行省言:“黄河涸露,旧水泊污池,多为势家所据,骤遇泛溢,水无所归,遂致为害。由此观之,非河犯人,人自犯之耳。拟差和水利都水监官与行省廉访司同相视,可以疏辟堤障,未及泛溢,先加修治,用力少而成功多。又,汴梁路睢州诸处,决破河口数十,内开封县小黄村计会月堤一道,都水分监修筑障水堤堰,所拟不一,宜委官按验,从长讲议。”于是命太常丞郭奉政、前都水监丞边承务、都水监卿多尔济等、上自河阴,下至陈州,与该州县官沿河相视。开封县小黄村河口,测量比旧浅减六尺,陈留、通许、太康旧有蒲苇之地,后因闭塞西河、塔河诸水口,以便种莳,故他处连年溃决。

  各官议以为:“治水之道,惟当顺其性之自然。大河东北入海,历年既久,迁徙不常,每岁泛溢,两岸时有冲决,强为闭塞,正及农忙,科椿梢,发丁夫,动至数万,所费不可胜计。郡县嗷嗷,民不聊生。盖黄河善迁徙,惟宜顺下疏泄。今相视上自河阴、下抵归德,经夏水涨,甚于常年,以小黄口分泄之故,并无冲决,此其明验也。陈州最为低洼,濒河之地,今岁麦禾未收,民饥特甚,欲为拯救,奈下流无可疏之处。若将小黄村河口闭塞,必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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