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给别人,就一定有乱亡的祸事。这些都是亡国之君所走的道路。所以,《明法》篇说:“专授则失。”
 
  凡是身为君主而不得行其政令,法度废驰而对群臣放任,威严已经丧尽,权势已被剥夺,政令发不出去,群臣不为所用,百姓不为所使,国内的民众不能为所控制,那么,国就不是属于他的国,民也不是属于他的民。这种情况,乃是被欺灭君主的世道。所以;《明法》篇说:“令本不出谓之灭。”
 
  明君的做法,接触下层人士不等待贵臣介绍,进用国家大臣不依靠左右进言,对百官的联系是顺畅的,对群臣的了解是明白的。对受罚的,君主明见他的罪;对受赏的,君主知道他的功。所见与所知没有谬误,所赏与所罚没有差错。因为他有不受蒙蔽的办法,所以没有被“堕遏”的忧患。昏君就不是如此,他的法令通不到人民群众,被疏远隔绝而不得了解情况。这种状况,乃是被壅遏的君主的世道。所以,《明法》篇说:“令出而留谓之壅。”
 
  人臣之所以能弄权行恶,是因为揽夺君权。人臣中一有揽夺君权的,君令就不能贯彻,下情就不能上通。以人臣的力量,就能隔离在君臣之间,使好坏的情况不得发表,祸福的事例不得通报,人君迷惑而无从觉悟,这种情况,便是被闭塞的君主的世道。所以,《明法》篇说:“下情不上通谓之塞。”
 
  明君,多听独断,听取意见的门户是很多的。对群臣的政策,也要求下级可以提醒上级,贱者可以评说贵者。所以奸臣不敢对他欺骗。昏君则不然,了解情况没有办法,裁决事情又不用参考验证。所以,无能的人上来,邪曲之臣专政,君主的视听被蒙蔽阻塞,忠臣想要设谋进谏的,又不得进用。这种情况,乃是被侵夺的君主的世道。所以,《明法》篇说:“下情上而道止谓之侵。”
 
  人君治国,没有不具备法令和赏罚的。所以,法令明确而赏罚规定得当,君主就尊显而不出奸臣;法令错误而赏罚规定不当,群臣就一方面行私而蔽塞君主,另一方面结党而劫杀君主。所以,《明法》篇说:“灭、塞、侵、壅之所生,从法之不立也。”
 
  法度,是君主用来控制天下而禁止奸邪的,是用来统治海内而事奉宗庙的。私意,是可以产生祸乱、滋长奸邪而危害公正原则的,是可以蒙蔽君主、丧失正道而导致危亡的。法度得行则国治,私意得行则国乱。英明君主,虽对自己心爱的人,无功也不赏;虽对自己憎恶的人,无罪也不罚。按照法度规程来检验得失,与法度无关的事是不留意的。所以,《明法》篇说:“先王之治国也,不淫意于法之外。”
 
  明君治国,总是根据恰当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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