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报。

  是岁,亳州河溢,漂民舍八百馀家,坏田二千三百顷,免其租。大宁路大水,坏田五千五百顷,漂民舍八百馀家。死者人给钞一锭。

     ○泰定帝泰定四年(丁卯,一三二七年)

  春,正月,乙巳,御史台请亲祀郊庙。先是监察御史赵师鲁,以大礼未举,言:“天子亲祀郊庙,所以通精诚,逆福釐,生蒸民,阜万物,百王不易之礼也。宜讲求故事,对越以格纯嘏。”至是台臣复以为言,帝曰:“朕遵世祖旧制,其命大臣摄之。”

  庚寅,监察御史辛钧,言西商鬻宝,动以数十万锭,今水旱民贫,请节其费,不报。

  壬子,以中政院金银铁冶归中书。

  甲寅,鹰师托克托病,赐钞千锭。

  戊午,命市珠宝首饰。

  庚申,皇子允坦臧布受佛戒于智泉寺。

  盐官州海水溢,坏捍海堤二千馀步。

  丁卯,浚会通河。筑漷州护仓堤,役丁夫三万人。

  赈辽阳诸路饥。

  辛未,祀先农。

  二月,甲戌,祭太祖、太宗、睿宗御容于大承华普庆寺,以翰林院官执事。

  乙亥,亲王额森特穆尔出镇北边。

  壬午,狩于漷州。

  丙戌,诏同签枢密院事雅克特穆尔教阅诸卫军。

  戊子,进袭封衍圣公孔思晦阶嘉议大夫。时山东廉访副使王鹏南,言思晦袭爵上公而阶止四品,于格弗称,且失尊崇之意,故有是命。

  思晦以宗祀责重,恒惧弗胜,每遇祭祀,必敬必慎。先是庙毁于兵,后虽苟完,而角楼围墙未备,思晦竭力营度以复其旧;金丝堂坏,一新之,祭器礼服,悉加整饬。又以尼山乃毓圣之地,有庙已毁,民冒耕田且百年,思晦复其田,且请置尼山书院以列于学官,朝廷从之。三氏学旧有田三千亩,占于豪民,子思书院旧有营运钱万缗,贷于民,取子钱以供祭祀,久之民不输子钱,并负其本,思晦皆理而复之。五季时,孔末之后方盛,欲以伪灭真,害宣圣子孙几尽,至是其裔复欲冒称宣圣后。思晦以为:“不早辨,则真伪久益不可明,彼与我不共戴天,乃列于族,与共拜殿庭,可乎?”遂会族人,稽典故,斥之。既又重刻宗谱于石,而孔氏族裔益明。

  庚寅,八百媳妇蛮酋来献方物。

  三月,辛丑,皇子允坦臧布出镇北边。

  以纳哈齐为惠国公,商议内史府事。

  癸卯,和宁地震,有声如雷。

  丙午,廷试进士,赐阿拉齐、李黼等八十五人及第、出身。

  潮州路判官钱珍,挑推官梁楫妻刘氏,不从,诬楫不狱,杀之。事觉,珍饮药死,诏戮尸传首。海北廉访副使刘安仁,坐受珍赂除名。

  庚申,遣使往江南求奇花异果。

  辛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