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也。

  冬,十月,乙未朔,金主谓侍臣曰:“近闻朕所幸郡邑,曾宴寝堂宇,后皆避之。此甚无谓,可谕仍旧居止。”

  壬寅,帝曰:“昨日有从官奏云,边事规举未定。”叶容曰:“臣等日夕讲究,且徐措置。”帝曰:“维扬筑城已毕,更得来年一冬无事,足可经略。”陈俊卿言:“淮上规摹,须久任守臣,迟责其效。其不职者,早宜易之。”帝然之。

  戊戌,修真州城。

  戊申,金主还都。

  丁巳,金以孟浩参知政事。

  金主谓宰臣曰:“近闻蠡州同知伊喇延寿在官污滥,问其出身,乃正隆时鹰房子。如鹰房、厨人之类,可典城牧民耶?自后如此局分,勿授临民职任。”

  辛酉,金主敕有司于东宫凉楼前增建殿位,孟浩谏曰:“皇太子虽为储贰,宜示以俭德,不当与至尊宫室相侔。”乃罢之。

  十一月,乙丑朔,金主谓宰臣曰:“闻县令多非其人,其令吏部考察善恶,明加黜陟。”

  丙寅,郊,雷雨,望祭于斋宫。

  时金使来贺会庆节,上寿在郊礼散斋之内,不当用乐。陈俊卿请令馆伴以礼谕之,而议者虑其生事,请权用乐者,俊卿言:“必不得已,则上寿之日设乐而宣旨罢之,及宴使客,然后复用。庶几事天之诚得展,而所以礼使人者亦不为失。”帝可其奏,且曰:“进御酒亦毋用乐,惟于使人乃用之。”议者不决,俊卿又言:“适奉诏旨,有以见圣学高明。然窃谓更当先令馆伴以初议喻使人,再三不从,乃用今诏,则于礼为尽,而彼亦无词,不可遽自失礼以徇之。”蒋芾犹守前说。俊卿曰:“彼初未尝必欲用乐,我乃望风希意而自欲用之,彼必笑我以敌国之臣而亏事天之礼,它时轻侮,何所不至!此尤不可不留圣虑。”帝嘉纳。

  己巳,诏戒士大夫因循苟且、诞谩奔竞之弊。

  癸酉,叶容、魏杞并罢,以郊祀雷灾故也。以陈俊卿参知政事,刘珙同知枢密院。

  俊卿言于帝曰:“执政之臣,惟当为陛下进贤、退不肖,使百官各任其职。至于细务,宜归有司,庶几中书之务稍清,而臣等得以悉力于其当务之急。”帝许之,既而审察吏部所莅知县有老不任事者,俊卿判令吏部改注,吏白例当奏知,俊卿曰:“此岂足以劳圣听?”明日,取旨:“自今此等请勿以闻。”

  丁丑,诏台谏、侍从、两省官指陈阙失。

  帝顾辅臣议恢复,刘珙曰:“复仇雪耻,诚今日之先务;然非内修政事,有十年之功,臣恐未可轻动也。”廷臣或曰:“汉之高、光,皆起匹夫,不数年而取天下,安用十年!”珙曰:“高、光身起匹夫,以其身蹈不测之危而无所顾。陛下躬受宗社之寄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