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至自上都。
九月,壬寅,许有壬进讲明仁殿,帝悦,赐宣酒文阁中,仍赐豹裘、金织文币。
冬,十月,戊午,月食既。
十一月,猺贼寇边,湖广行省平章衮巴布勒总兵讨平之。
十二月,乙卯,诏:“民年八十以上,蒙古人赐缯帛二表里,其馀州县,旌以高年耆德之名,免其家杂役。”
道州路民何仁甫等兵起,土贼蒋丙等与之合,攻破江华等州县,溪洞猺二百馀寨亦相率入边抄掠。
山东、燕南,强盗纵横,至三百馀处,选官捕之。
是月,复立司禋监,加封真定路滹沱河神为昭佑灵源侯。
太常博士逮鲁曾复拜监察御史,劾太尉达实哈雅昂吉尔,右丞衮巴布勒,刑部尚书鄂都玛勒,御史吉当普,院使哈刺、鄂勒哲、伊鲁布哈,郎中吕思诚,皆黜之。八人之中,惟思诚少过,亦变祖宗选法,馀皆巴延之党,朝廷肃然。除枢密院都事上言:“前巴延专杀大臣,其党利其妻女,巧诬以罪。今大小官及诸人有罪,止坐其身,不得籍其妻女。郯王为巴延构陷,妻女流离,当恤其无辜,给复子孙。”从之,除刑部员外郎,悉辨正横罹巴延所诬者。
时国子监蒙古、回回、汉人生员凡千馀,然祭酒、司业、博士多非其人,惟粉饰章句,补葺时务,以应故事。在监诸生,日啖笼炊粉羹,一人之食,为钞五两。而十百为群,恬嬉玩惕,以嫚侮嘲谑相尚;或入茶酒肆,则施屏风以隔市人,饮罢不偿直,掉臂而出,莫敢谁何。
○顺帝至正二年(壬午,一三四二年)
春,正月,丙戌,托克托用人言,于都城外开河置闸,引金口浑河之水,东达通州以通舟楫,深五十尺,广一百五十尺,役夫十万人。时廷臣多言不可,而托克托排群议不纳。左丞许有壬言:“浑河之水,湍悍易决,足以为害;淤浅易塞,不可行舟。况西山水势高峻,金时在城北,流入郊野,纵有冲决,为害亦轻。今则在都城西南,若霖潦涨溢,加以水性湍决,宗社所在,岂容侥幸!即成功一时,亦不能保其永无冲决不患。”托克托终不听。
是月,大同饥,人相食,运京师粮赈之。
二月,壬寅,颁《农桑辑要》。
乙卯,李沙的伪造御宝圣旨,称枢密院都事,伏诛。
三月,戊寅,亲试进士七十八人,赐拜珠、陈祖仁等及第、出身。
夏,四月,辛丑,冀宁路平晋县地震,声如雷,裂地尺馀,民居皆倾。
是月,帝如上都。
金口河工毕,启闸放水,湍急少壅,船不可行。而开挑之际,毁民庐舍、坟茔,夫丁死伤甚众,费用不赀,卒以无功。既而御史纠劾建言者,中书参议博罗特穆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