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以绍兴七年至十三年所收课利最多,酌中者为额。每县令以十分为率,取二分赏之。岁收增三分至一分以上,并减磨勘年;仍以最亏一县为罚。
金主以上京宫室太狭,是月,始役五路工匠撤而新之。规模虽仿汴京,然仅得十之一二而已。
夏,四月,庚子朔,金主至自春水。以同判大宗正事宗固为太保、右丞相兼中书令。
戊午,兵部上武士弓马及选试去留格。初补入学,步射弓一石。若公私试步骑射不中,即不许试程文。其射格,自一石五斗以下至九斗,凡五等。帝可其奏,因谕辅臣曰:“国家武选,所系非轻,今诸将子弟皆耻习弓马,求换文资,数年之后,将无人习武矣,岂可不劝诱之!”
金行台右丞相阿里布薨。
五月,辛巳,命权吏部王循友、权户部侍郎。李朝正编类诸路监司郡守条上裕民事件。
丙戍,诏作景钟。钟高九尺,天子亲祠上帝则用之,以皇祐黍尺为准。既成,命秦桧铭之。
丁亥,金主使金吾卫上将军、彰德军节度使乌古论海、昭武大将军、同知宣徽院事赵兴祥来贺天申节。
辛卯,金以左宣徽使刘筈为行台右丞相。
筈以能得皇后意,故擢为相,仍兼判左宣徽使。留京师时,河南官吏滥杂,或请厘革之,筈曰:“废齐用兵江表,求一切近效,其所用人不必皆以章程,故有不由科目而为大吏,不试弓马而握兵柄者。今抚定未久,姑收人心,奈何为是纷更也?”遂仍其旧。
宇文虚中既留金,累官礼部尚书兼承旨。虚中恃才轻肆,好讥讪,贵人达官,往往积不能平。虚中尝撰宫殿榜署,恶虚中者摘其字以为谤讪。会有告虚中谋反者,诏有司鞫治,无状,乃罗织虚中家图籍为反具。虚中曰:“死自吾分。至于图籍,南来士大夫家家有之。高士谈图书尤多于我家,岂亦反耶?”有司承风旨,并逮士谈。六月,乙巳,杀虚中及士谈,金人冤之。士谈,琼之孙,尝为忻州户曹参军,降金,官至翰林学士。
丁未,秦桧奏淮东盐课增羡,乞推赏,帝曰:“推赏之典,尤所当慎。今年有羡,次年必亏,益民之食盐,止如是也。”
癸丑,监察御史巫亻及请申严有司,所在刑狱,不得为非法之具,如仁和、钱塘所用浮匣、命绳之类,违者抵罪,诏刑部禁止。
己未,分遣医官循行临安,疗病者,至秋乃止。后以为例。
监察御史陈积中论监司州县淹留词斥之弊,请令诸部每季检举,劾其尤者,从之。
是月,安南献驯象十。
秋,七月,壬申,检校少傅、保信军节度使、和国公张浚,落节钺职名,依旧特进、提举江州太平观,连州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