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学者明圣人之道以修其身,而世方以道为伪,而以学为弃物。好恶出于一时,是非定于万世。学者盍谨其所先人以待豪杰之兴!”语闻于朝,釜因劾之。光祖落职,房州居住。
金以布萨揆为参知政事,起姬端修为太学博士。
金主如建春宫。戊子,还宫。
三月,甲午,罢监司臧否郡守之制。先是淳熙中,严臧否之令,且申稽缓之罚。其后士大夫往往以人情之厚薄为臧否,论者颇患其不公。知汉阳军蒋用之尝疏论之,至是正言陈自强复以为言,于是臧否遂罢。自强,闽县人,尝为韩侂胄童子师,待铨入临安,欲见侂胄,无以自通,适僦居主人出入侂胄家,为言于侂胄。一日,召自强,比至,则从官毕集;侂胄设褥于堂,向自强再拜,次召从官同坐。侂胄徐曰:“陈先生老儒,汨没可念。”明日,从官交荐其才。除太学录,半载,叠迁至右正言,未几遂大用。
丁酉,金同判大睦亲府事宗浩为枢密使,封崇德公。
己亥,金主如建春宫。户部尚书孙鐸,郎中李仲略,国子祭酒赵忱,始转对香阁。
金遣使册王晫为高丽国王。
戊申,四川行对销钱引法,从制置袁说友之请也。
金主尝敕尚书议官员除改,其日月浅者毋数改易。己卯,尚书省奏减亲军武卫军额及太学女真、汉人生员,罢小学官及外路教授。诏学校仍旧,武卫军额再议,馀报可。
金主好更定制度,议设清闲职位如宋宫观使,以待年高致仕之官。司空襄言:“年老致仕,朝廷养以傣廪,恩礼至渥。老不为退,复有省会之法,所以抑贪冒,长廉节,若拟别设,恐涉于滥。”襄复与完颜匡、布萨揆上言曰:“省事不如省官。今提刑官吏,多无益于治,徒乱有司事。议者以为斯乃外台,不宜罢,臣恐混淆之词,徒烦圣听。且宪台所掌者,察官吏非违,正下民冤枉,亦无提点武狱、举荐之权。若已设难以遽更,其采访廉能,不宜隶本司,宜令监察御史岁终体究,仍不时选官廉访。”金主嘉纳。
夏,四月,金改提刑司为按察使司。
壬申,金左丞杨伯通致仕。御史大夫张以奏事不实追一官,待御史路鐸追两官,并罢之;姬端修杖七十,论赎。
壬申,金英王从宪进封瀛王。
是月,定理官历县法。
初,改官人必作令,谓之“须入”。绍兴中,数申严之,后浸废。庆元初,复诏除殿试上三人、南省元,并作邑。旋用御史程松言,诏大理评事已改官未历县人并令亲民一次,著为令;旧捕盐改官人并试邑。至是,正言陈自强,请初任未终之人,先注签判一次,方许亲民。自后虽宰相子,殿式甲科人,无有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