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君主用来统一人民行动使用属下的;私,是属下用来侵犯法度扰乱君主的。所以,圣明君主立下法度而坚定地执行着它,这样,那么所谓能干的人、懂法的人、多识博学的人们,就不可能扰乱法度了;人多势强、富贵而有私勇的人们,就不可能侵犯法度了;君主的亲信、近臣、亲属和宠爱的人们,就不可能违背法度了;珍奇宝物就不可能惑乱君主执法之心了;对任何事物的处理,不在法度之中,也都不可能行得通了。所以,法是天下的最高准则,是圣明君主的法宝。
 
  现在天下的情况就不是如此,本来有良好的法度却不能坚持。因此,所谓能干的、懂法律的和多识博学的人们,能够运用他们的智谋来扰乱法度,迷惑君主;人多势强、富贵而有私勇的人们,能够运用他们的威势来破坏法度,侵害君主;邻国诸侯能够运用他们的权力来废置太子,任用辅相;国内大臣能够运用他们的行私来拉拢百姓,并克扣公财豢养私党。象这样的情况,要求法度通行,国家太平,那是不可能的。
 
  圣明君主就不是这样,不允许国家卿相克扣公财豢养私党,不允许群臣任用自己亲呢的人为官,君主自身也明确宣布制度而坚定地执行它。这样,群臣协力同心,围绕着君主来为他服务;百姓也团结和睦,听令守法,做他们应作的事情。所以说,有创制法度的,有执行法度的,有遵照法度行事的。创制法度的是君主,执行法度的是大臣官吏,遵照法度行事的是人民。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这就叫作大治。
 
  所以,君主有三种不同的做法:喜爱某人却不进行私赏,厌恶某人却不进行私罚,确立仪法制度,以法断事的,是上等的君主。喜爱某人就进行私赏,厌恶某人就进行私罚,既不听大臣忠言,又脱离左右属下,专凭个人之心断事的,是中等的君主。大臣喜爱某人,就替他进行私赏;大臣憎恶某人,就替他进行私罚;违背公法,丧失正心,一味听大臣摆布的,是危产的君主。所以作君主的,不可注重私爱于人,也不可注重私恶于人。注重私爱,叫作错用恩德,注重私恶,叫作错用刑威。刑威和恩德都用错,君主就危险了。
 
  因此,英明君主所要掌握的有六项:使人活,使人死,使人富,使人贫,使人贵,使人贱,这六种权柄,是君主所要掌握住的。君主所要占据的也有四方面:一是文治,二是武事,三是刑威,四是施德。这四个领域,是君主所要占据住的。把自己掌握的权力交给别人,叫作“失权”,把自己占据的领域交给别人,叫作“失位”。处在失权失位的状态,还希望法令能够推行,是办不到的。法度不公平,政令不完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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