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之,奸也。故名足以指实,辞足以见极,则舍之矣。外是者,谓之讱,是君子之所弃,而愚者拾以为己宝。故愚者之言,芴然而粗,啧然而不类,誻誻然而沸,彼诱其名,眩其辞,而无深于其志义者也。故穷借而无极,甚劳而无功,贪而无名。故知者之言也,虑之易知也,行之易安也,持之易立也,成则必得其所好,而不遇其所恶焉。而愚者反是。诗曰:“为鬼为蜮,则不可得。有腼面目,视人罔极。作此好歌,以极反侧。”此之谓也。

  凡语治而待去欲者,无以道欲而困于有欲者也。凡语治而待寡欲者,无以节欲而困于多欲者也。有欲无欲,异类也,生死也,非治乱也。欲之多寡,异类也,情之数也,非治乱也。欲不待可得,而求者从所可。欲不待可得,所受乎天也;求者从所可,所受乎心也。所受乎天之一欲,制于所受乎心之多,固难类所受乎天也。人之所欲生甚矣,人之恶死甚矣;然而人有从生成死者,非不欲生而欲死也,不可以生而可以死也。故欲过之而动不及,心止之也。心之所可中理,则欲虽多,奚伤于治?欲不及而动过之,心使之也。心之所可失理,则欲虽寡,奚止于乱?故治乱在于心之所可,亡于情之所欲。不求之其所在,而求之其所亡,虽曰我得之,失之矣。

  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质也;欲者、情之应也。以所欲为可得而求之,情之所必不免也。以为可而道之,知所必出也。故虽为守门,欲不可去,性之具也。虽为天子,欲不可尽。欲虽不可尽,可以近尽也。欲虽不可去,求可节也。所欲虽不可尽,求者犹近尽;欲虽不可去,所求不得,虑者欲节求也。道者、进则近尽,退则节求,天下莫之若也。

  凡人莫不从其所可,而去其所不可。知道之莫之若也,而不从道者,无之有也。假之有人而欲南,无多;而恶北,无寡,岂为夫南之不可尽也,离南行而北走也哉!今人所欲,无多;所恶,无寡,岂为夫所欲之不可尽也,离得欲之道,而取所恶也哉!故可道而从之,奚以损之而乱?不可道而离之,奚以益之而治?故知者论道而已矣,小家珍说之所愿者皆衰矣。凡人之取也,所欲未尝粹而来也;其去也,所恶未尝粹而往也。故人无动而不可以不与权俱。衡不正,则重县于仰,而人以为轻;轻县于俛,而人以为重;此人所以惑于轻重也。权不正,则祸托于欲,而人以为福;福托于恶,而人以为祸;此亦人所以惑于祸福也。道者,古今之正权也;离道而内自择,则不知祸福之所托。易者,以一易一,人曰:无得亦无丧也,以一易两,人曰:无丧而有得也。以两易一,人曰:无得而有丧也。计者取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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