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壬戌,金司空李德固卒。

  金禁中都路捕射麞、兔。

  乙丑,岳阳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权主奉濮安懿王祠事士樽薨,赠太傅,追封韶王。其弟降授郢州防御使士嵰,特复潭州观察使;诸子迁官除职者九人。后谥恭靖。

  丙寅,左宣教郎王孝廉,谋据成都以叛,伏诛。

  初,孝廉之父辅,以左朝请大夫守合州,所为不法,左朝奉大夫史聿,时为潼川府路转运判官,置狱遂宁府,穷治之,孝廉与其兄弟忠俱就逮,辅忧惧死,聿移夔州路转运判官,狱遂不竟。孝廉兄弟知不免,阴怀异志,即归所寓成都府,破产招集亡命,多市弓剑,离军使臣之无赖者,靡然从之。会敷文阁待制、四川安抚制置使兼知成都府曹筠,当以是夕诣府学斋宿,孝忠与其徒谋夜袭杀筠,然后举事。忠训郎王立知其谋,与孝忠家婢潜以告本路兵马钤辖、左武大夫、英州刺史柳佾,佾率兵,以素队往捕,孝忠与其徒相拒敌,官军死者三人,佾走趋府治。筠卧阁不出,都钤辖司干办公事张行成排闼入告,始授甲讨之。孝忠等徐步至府门纵火,人皆惊散。孝忠等驰出衙西门,官军蹑其后,孝忠、孝廉登楼自刎死。孝忠子大正与其党樊常等五人为官军所杀,馀党二十八人走郫县,后四日,皆伏诛。诏劾孝忠反状,馀者悉原之。官军以次受赏,凡为钱万七千馀缗。

  戊寅,金赐营建宫室工匠及役夫帛。

  己卯,侍卫亲军步军副都指挥使、武安军承宣使、充福建路马步军副都总管王贵卒。

  甲申,武功大夫、吉州团练使、新江南西路马步军副总管丁禩,移江南东路副总管,建康府驻答刂。

  九月,甲午,帝谓大臣曰:“闻潼川路水灾,可令转运、常平司将被灾州县检放赈济。”

  冬,十月,丁巳,金主猎于良乡,封料石冈神为灵应王。金主自言曩时尝过此祠,持杯珓祷曰:“使吾有天命,当得吉卜。”投之。吉。又褥曰:“果如所卜,它日当有报,否则毁尔祠。”投之,又吉,故封之。金主托言神道,欲掩其弑逆也。戊午,还京。

  以御史施钜为大金贺正旦使,带御器械冀彦明副之。行尚书左司郎中吴为贺生辰使,閤门宣赞舍人张彦攸副之。

  壬戌,金有司言太后园陵未毕,合停冬享及袷祭,从之。

  戊辰,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兼权参知政事宋朴罢。

  右谏议大夫史才,论朴执政无状,朴闻,求去;章四上,诏以本职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才言:“朴为士而不自爱,乃从道罔俗,与丐者为伍,其欺诞罔俗,罪不在少正卯之下,请重行窜逐。”诏朴落职。

  壬申,右谏议大夫兼侍讲史才充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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