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易“玩疯”的孩子,正是由于这些孩子,才给我们的户外活动增加了一定的风险。其次,当幼儿进行移动练习时,教师的站位应能随之移动,以便能顾及幼儿活动中表现。最后,观察应与指导相结合。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虽然我们一直强调幼儿的安全,但并不意味着主张禁止幼儿进行一些“冒险性”的活动尝试,因为幼儿需要有自己的探索、自我的挑战,若为安全而把他们的手脚“捆”起来,那无异于形同“因噎废食”。
    其实,在户外体育活动中,幼儿的活动表现正是他们给教师反馈着运动的情况,教师要善于抓住这些信息,利用幼儿体育活动的相关规律及原则,调整活动进程。
1、掌握发展性原则,促进全体幼儿的全面发展
    发展性原则包括几层含义。即活动要能促进每个幼儿的全面发展,注重每个幼儿自身的特点和条件;另外,活动要能促进全体幼儿的全面发展,注重同一年龄阶段幼儿的一般特征和规律;同时,促进幼儿从现有区向最近发展区的发展。因此,我们在安排活动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安排符合幼儿特点的、适当的活动,要从幼儿的兴趣出发,又要从教育的需求出发,还要从实际条件出发。
比如,对于在活动中情绪异常兴奋,有些“收不住”的幼儿,为防止其攻击性行为的发生,教师要对其留心观察,或是给他降温进行冷处理,这样即不伤害幼儿又让他从激动的情绪中安静下来,再投入活动;对于不爱活动的幼儿,要鼓励他们积极的参加活动,完成活动体验;对于体质弱的幼儿,要适当安排其活动,从而使每个幼儿都能在原有水平上得到发展。
2、把握合理安排运动负荷原则,保证户外运动的收效
    合理安排运动负荷是指在体育教学中,要根据教学任务、教材特点、幼儿实际与教学条件,合理地安排一次课和课中每项教材的运动负荷,使负荷与休息合理交替。
   学前儿童的体育活动应该保证适宜的运动负荷,包括生理负荷和心理负荷。其中活动量的大小,直接影响到幼儿身体的发育与发展,影响到幼儿活动的成效。负荷过小效果差,达不到锻炼的目的;负荷过大则超过身体所承受的限度。只有适宜的运动量,才能使幼儿的身体承受适宜的生理负荷,从而有效地增强幼儿身体器官、系统的适应性。因此教师要树立较强的意识,重视获得教育对象的信息,为教师的主导作用提供客观的依据,并根据培养目标和幼儿实际水平,从中有针对性地去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有步骤地调节运动节奏,做到由易到难,由慢到快,由简单到复杂,动静结合,使幼儿有一个逐步适应的过程。此外还要把握好活动的时间。一般在意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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