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府终于下达文件宣布:“封门非法,撤销停业令。”“希望之门”刚刚打开,我还未高兴起来,却发现奎屯市人民政府的文件在奎屯市有关部门行不通,下面的部门不但不执行市政府的文件,并于2002年6月20日再次下达了停业书。2002年6月30日,我的租赁合同到期,房主以“危房“为名,不租给我,转租他人。从此“危房”不危,照常经营至今。
 “危房”风波前后长达6年多,面对政策因人而变的明显错误行为,我只有长年往返上访路,一年365天,风风雨雨,酷暑寒冬。一年又一年,时间感动上苍,真情感动“公仆”:奎屯市委书记在我上访材料上签下:“让唐市长处理”。唐市长也于2004年4月2日,签字让下面的部门处理,市法制办也提出了正确的处理意见。但是,书记、市长、法制办的意见得不到重视和执行。又过了2年,事情仍未解决。
    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好一纸诉讼状将奎屯市人民政府告上法院。奎屯市法院的刘院长、刘书记、王副院长非常重视,亲自处理。唐市长得知自己2年前的批示非常重视,亲自处理。唐市长得知自己2年前的批示仍未落实,立即在我的诉状上批示:赔偿4万元。我得知这一消息后,深受感动,为表达感谢之情,体现和谐之意,只要了3万8千元。钱事小,理事大。唐市长亲自更正下面的错误,并签字赔偿,我更加感动。
    从2001年1月3日到2007年1月16日,整整6年零14天,2205天。我上访几十次,行程上万里,身心疲惫,有时一天晕倒几次,最重时3个月内去了2次医院,中风,昏睡,呕吐,委屈,无奈,悲愤。六年来,尽管遭遇了重重挫折,但也得到了许多政府部门的同情和支持,消防科、法院、执行局、质检站、经贸委、工商局、法制办、信访局、房管局的好多同志都对我表示各种各样的,或多或少的支持和同情。而唐市长是他们的总代表,唐市长的两次签字彻底解决了六年的错案。我终于卸下了千斤重担,一身轻松,特投书《新疆民革》,以示舒心。但愿天下少错案,心谢公仆多爱心。”不久,侯振信亲笔的文章《市长纠错,我好感动 —   —六年错案 一朝解决》发表在2007年第一期的《新疆民革》和奎屯市政府网站上。
   其次,他关于“被罢免饮服公司经理职务”的官司和关于“被剥夺劳动权和入股权”的官司也都有了眉目。早在2001年,关于被剥夺劳动权和入股权的官司就已经引起了媒体的关注,8月13日的《生活晚报》第5版发表了《8年了!问题仍没解决——一个内退职工的艰难上访之路》,文中对侯振信被剥夺劳动权和入股权一事进行了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一定的反响。此后侯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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