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年10月份,商业局一变而为总公司,局长变成了总经理,既有局长的行政权力,又有总经理的企业权力。他们不是按“公平、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来确定干部,也不执行自治区关于第一、二轮承包经营好的领导要继续干的政策,而是个人说了算,结果两个试点单位的经理全部靠边站。另外,1991年支部同意我入党,并填写了入党志愿书,可局里一直以种种借口不批。
    我下台以后,职代会评议干部时,我仍得到了100%的“好”票,公司在选举人代会代表时,在我不在公司的情况下,有70%的群众仍提名让我当代表,在选举工作中,80%的群众投了我的票(为全公司最高得票人)。我们公司的事迹还被收入“新疆企业家丛书”和“全国优秀企业家丛书”。但只因得罪了商业局局长,就把我赶下台,这是为什么?
    在信的末尾,侯振信发出强烈的呼喊,“我强烈要求领导调查处理。”
    侯振信激动万分,他感觉自己拿着报纸的双手在颤抖。
    侯振信的申诉信引起有关媒体和有关部门的重视。4月16日,《生活导报》刊登了该报主任记者申国祥写的评论《我看“翻牌公司“》。 评论中写道“侯振信是奎屯市饮食服务公司的应聘经理,尽管他在第一第二轮承包中都是让企业效益翻了两番,但主管局还是让他在第三轮承包中下了台……”等,该评论字里行间透露着对侯振信下台一事的不满,引起了一定的反响。
    市委书记、市长、政协主席亲自在报道上签字要求调查此事。《亚洲中心时报》、《新疆日报》和《新疆经济报》等媒体纷纷派记者前来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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