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官,规定士民死后。子女孤幼,无父母所养,不能自己生活的,就归同乡、熟人或故旧抚养。代养一个孤儿的,一子免除征役;代养两个,两子免除;三个,全家免除。“掌孤”的官要经常了解情况,一定要了解孤儿的饮食饥寒和身体瘦弱情况而进行救助。这就叫作“恤孤”。
 
  所谓养疾,就是在城邑和国都要设有“掌养疾”的官,聋、盲、喑、哑、瘸腿、半身不遂、两手相拱而不能伸开的人们,不能生活自理的,官家就养在“疾馆”而供给饮食。直到身死为止。这就叫作“养疾。”
 
  所谓合独,就是在城邑和国都要设有“掌媒”的官,丈夫没有妻室叫作鳏,妇人没有丈夫叫作寡,取鳏寡而加以配合。予田宅而使之安家,三年后给国家提供职役。这就叫作合独。
 
  所谓问病,就是在城市、国都要设有“掌病”的官,士民有病的,“掌病”以君主旨意慰问:九十岁以上的,每天一问;八十以上的,两天一问;七十以上,三天一问;一般病人,五天一问。病重者,向上报告,君主亲身慰问。“掌病”的官要巡行国内,以慰问病人为专职。这就叫作“问病”。
 
  所谓通穷,就是在城市、国都要设有“通穷”的官,若有贫穷夫妇没有居处。贫穷宾客没有粮食,其所在乡里及时报告的,给予赏赐;不报告的,给予惩罚。这就叫作“通穷”。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