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命?”文用曰:“今之困民力而失民心者,岂上意耶?”行省意沮,乃稍宽其期。

  丙申,以阿必齐哈为中书平章政事。

  命礼部领会同馆。初,外国使至,常令翰林院主之,至是改正。

  诏禁私酒。

  壬寅,造大樽于殿。樽以木为质,银内而外镂为云龙,高一丈七尺。

  二月,乙巳,增济州漕舟三千艘,役夫万二千人。初,江淮岁漕米百万石于京师,海运十万石,胶莱六十万石,而济之所运三十万石,水浅舟大,恒不能达;更以百石之舟,舟用四人,故夫数增多。

  塞浑河堤决,役夫四千人。

  诏改江淮、江西元帅招讨司为上、中、下三万户府。蒙古、汉人新附诸军相参,作三十七翼:上万户七翼,中万户八翼,下万户二十二翼。翼设达噜噶齐、万户、副万户各一人,隶所在行枢密院。

  以应放还五卫军穿河西务河。

  辛亥,广东宣慰使页特密实讨潮、惠二州盗郭逢贵等,四十五寨皆平,降民万馀户,军三千六百馀人,请将所获渠帅入觐,面陈事宜,从之。

  丙辰,诏罢胶莱所凿新河,以军万人隶江浙行省习水战,万人载江淮米泛海,由利津达于京师。

  壬戌,立规措所。

  初,卢世荣言:“天下岁课钞九十三万馀锭,以臣经画之,不取于民,载抑权势所侵,可增三百万锭。事未行而中外已非议,臣请与台院面议上前行之。”帝曰:“不必如此,卿但言之。”世荣因言:“自王文统后,钞法虚弊已久,宜括铜铸钱,并制绫券,与钞参行。”又奏:“于泉、杭二州立市舶都转运司,给民钱,令商贩诸番,官取其息七,民取其三。禁私贩海者,拘其先所蓄宝货,官卖之;匿者许告,没其财,以其半给告者。今各路虽设常平仓,名存实废;宜取权豪所擅铁冶铸器鬻之,以其息储粟平粜,则可均物价而获厚利。民间酒课太轻,宜官给钞,行古榷酤法,仍禁民私酤,米一石取钞十贯,可得二十倍。国家虽设平准,然无晓规运者;宜令各路立平准周急库,轻其月息以贷贫民。如此,则贷者众而本且不失。又随朝官吏增俸,州郡未及;可于各路立市易司,领诸牙侩人,计商人物贷,四十分取一,以十为率,四给牙侩,六给官吏俸。本朝以兵得天下,不籍粮馈,惟资羊马;宜于上都、隆兴诸路以官钱买币帛,易羊马于北方,选蒙古人牧之,岁收其皮毛,筋角、酥酪之用,以十之二与牧者,而马以备军兴,羊以充赐予。”帝皆善而行之。至是请立规措所,用官吏以善贾为之。帝曰:“此何职?”世荣曰:“规画钱谷耳。”从之。

  又言:“天下能规运钱谷者,为阿哈玛特所用,今悉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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