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保护私有制”之间左右摇摆。仔细分析,才发现:“私”是人的本性,是社会进步的动力,“有”是万恶之源,且“有”是“伪”,“用”是真,去伪存真,改“私有制”为私用制,既保留了“私”的积极性,又去除了“有”的贪欲性,关于“私有制”的斗争解套,公与私统一。“用”是以不浪费,不破坏他人“用”为前提,“私用制”在不妨碍他人”用”的基础上是“神圣”的。挥霍财富和钉子户的问题应刃而解。贪官或奸商们也不必为多占“有”而入狱了。因为“用”有限,“有”无限。
私有不可有,有则万恶生;私用不可无,无则万民穷。
    一字之改,人类贪减。比尔盖茨、巴菲特所谓“裸捐”,只是捐了私“有”伪概念部分,仍保留了私“用”的实质部分,又避免了税,实质扩大了“使用权”,何其聪明。当然这也是好事。(本文为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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