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呢,嘴上说要考验我,可是一个副厂长对改变一个单位的面貌能起多大的作用?其实,他是想将益民食品厂分出去交给经委管,这样我就名正言顺地被赶出了商业系统!我绝不会向这些权贵低头,向他们低头反倒是纵容了他们,也损害了政府的形象。我知道这么多年,你跟着我吃了很多苦,可是这一次,我一定要向奎屯市委、市政府申诉到底。至少,我要让大家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个中曲折,哪怕是给后人一点警示,给权贵们一些教训也好。我决心已定,你就再忍耐忍耐吧。”
   侯振信开始上访了。在他多次找有关部门申诉仍无果的情况下,他提起笔洋洋洒洒写下了自己的冤屈,并将信寄给了《亚洲中心时报》编辑部。
   20天后 ,侯振信发现自己的文章被《亚洲中心时报》刊登了,而且还刊登在首版。
   侯振信看到“这是为什么?”几个大标题显然醒目。编者按一栏写道,“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民革新疆区委员会委员、奎屯市政协委员侯振信同志来信反映的问题十分重要,我们全文刊登如下,希望有关单位领导认真调查、支持,保护在改革中做出成绩的同志。”
    接着是侯振信写给编辑部的信,内容如下:
   《亚洲中心时报》编辑部,
   我原是奎管处中学一级历史教师,1988年应聘到奎屯市饮食服务公司任经理(当时只承包奎屯饭店)。3年效益翻了近两番,公司被评为1991年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先进企业,奎屯市先进单位,本人被评为自治州优秀经营者(市属企业只有我一个经理,另一个人为书记,共二人),奖励工资一级。公司被中央电视台、自治州电视台、电台、奎屯市电视台、电台及报刊、杂志社多次报道。
   第二轮承包,承包全公司,两年内效益又翻了近两番,效益比第一轮承包还好。1992年被自治区评为“文明单位”(市属企业唯一的一家)。1991年公司利润比1990年增长近4倍,人均利润和营业额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饮食服务公司系统内均为第一。1992年利润比1991年又提高了57%,公司被奎屯市确定为“四放开”改革试点单位。
   但是,我们也和主管局在工作中发生过一些矛盾,主要是主管局干涉企业事务过多。比如:我们要求戒烟,并每人每月发10元戒烟奖,主管局便说我们滥发奖金,不让发;我们要盖职工宿舍,局里说我们讨好群众,不让盖;我们到人才市场招了10名大学生,局里给市政府打报告要处分我(市里不同意处分),并多次在职工大会和职工会上制造舆论让我下台,并说:“我们局里不是对公司管得太多了,而是管的不够,我们以后要成立总公司,更要全面管”。果然,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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