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为资,则不能应机而变化也。”

  九月,令曰:“河北罹袁氏之难,其令无出今年租赋!”重豪强兼并之法,百姓喜悦。[一]天子以公领冀州牧,公让还兖州。

  注[一]魏书载公令曰:“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袁氏之治也,使豪强擅恣,亲戚兼并;下民贫弱,代出租赋,衒鬻家财,不足应命;审配宗族,至乃藏匿罪人,为逋逃主。欲望百姓亲附,甲兵强盛,岂可得邪!其收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绵二斤而已,他不得擅兴发。郡国守相明检察之,无令强民有所隐藏,而弱民兼赋也。”

  公之围邺也,谭略取甘陵、安平、勃海、河间。尚败,还中山。谭攻之,尚奔故安,遂并其觽。公遗谭书,责以负约,与之绝婚,女还,然后进军。谭惧,拔平原,走保南皮。十二月,公入平原,略定诸县。

  十年春正月,攻谭,破之,斩谭,诛其妻子,冀州平。[一]下令曰:“其与袁氏同恶者,与之更始。”令民不得复私雠,禁厚葬,皆一之于法。是月,袁熙大将焦触、张南等叛攻熙、尚,熙、尚奔三郡乌丸。触等举其县降,封为列侯。初讨谭时,民亡椎冰,[二]令不得降。

  顷之,亡民有诣门首者,公谓曰:“听汝则违令,杀汝则诛首,归深自藏,无为吏所获。”

  民垂泣而去;后竟捕得。

  注[一]魏书曰:公攻谭,旦及日中不决;公乃自执桴鼓,士卒咸奋,应时破陷。

  注[二]臣松之以为讨谭时,川渠水冻,使民椎冰以通船,民惮役而亡。

  夏四月,黑山贼张燕率其觽十余万降,封为列侯。故安赵犊、霍奴等杀幽州刺史、涿郡太守。

  三郡乌丸攻鲜于辅于犷平。[一]秋八月,公征之,斩犊等,乃渡潞河救犷平,乌丸奔走出塞。

  注[一]续汉书郡国志曰:犷平,县名,属渔阳郡。

  九月,令曰:“阿党比周,先圣所疾也。闻冀州俗,父子异部,更相毁誉。昔直不疑无兄,世人谓之盗嫂;第五伯鱼三娶孤女,谓之挝妇翁;王凤擅权,谷永比之申伯,王商忠议,张匡谓之左道:此皆以白为黑,欺天罔君者也。吾欲整齐风俗,四者不除,吾以为羞。”冬十月,公还邺。

  初,袁绍以甥高干领并州牧,公之拔邺,干降,遂以为刺史。干闻公讨乌丸,乃以州叛,执上党太守,举兵守壶关口。遣乐进、李典击之,干还守壶关城。十一年春正月,公征干。干闻之,乃留其别将守城,走入匈奴,求救于单于,单于不受。公围壶关三月,拔之。干遂走荆州,上洛都尉王琰捕斩之。

  秋八月,公东征海贼管承,至淳于,遣乐进、李典击破之,承走入海岛。割东海之襄贲、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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