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以便使自己得利。”说的就是这种人。

  宋钘先生说:“宣明了被人侮辱而不以为耻辱,就能使人们不争斗。人们都把被侮辱当作为耻辱,所以会争斗;如果懂得了被侮辱算不上是一种耻辱,就不会争斗了。”

  回复他说:“这样的话,那么先生也以为人之常情是不憎恶被人侮辱的吗?”

  他说:“虽然憎恶被人侮辱,但并不把被侮辱当作是耻辱。”回复他说:“像这样,那就一定达不到先生所追求的目标了。大凡人们的争斗,一定是把自己憎恶受侮辱当作辩解,而不是把自己感到耻辱作为理由。现在那些滑稽演员和唱戏的优伶、供人取乐的矮子、被人戏弄的奴仆,受到辱骂欺侮却不争斗,这哪里是因为他们懂得了被人侮辱算不上是一种耻辱的道理呢?然而他们不争斗,是因为他们不憎恶被人侮辱的缘故啊。现在如果有人进入人家的沟中,偷了人家的猪,那么失主就会拿起剑戟去追赶窃贼,甚至不避死伤,这哪里是因为他把丢失猪看作为耻辱呢?然而他不怕争斗,是因为憎恶窃贼啊。所以,即使把被侮辱看作为一种耻辱,但如果不憎恶它,就不会争斗;即使懂得了被侮辱算不上是一种耻辱的道理,但如果憎恶它,就一定会争斗。这样看来,争斗不争斗,不在于感到耻辱还是不感到耻辱,而在于憎恶还是不憎恶。现在宋先生不能消除人们对被人侮辱的憎恶,而致力于劝说人们别把受侮辱看作为耻辱,岂不是错得很厉害了吗?即使是能言善辩的铁嘴巴把嘴皮都磨破了,仍将毫无裨益。不懂得这种劝说毫无裨益,那就是不明智;知道它毫无裨益,却故意要用它来骗人,那就是不仁慈。不仁慈不明智,耻辱没有比这更大的了。要认为宋先生的说法有益于人吗?但全都无益于人,只落得个极大的耻辱而退场罢了!学说没有比这更糟的了。”

  宋钘先生说:“被侮辱而不以为耻辱。”

  回复他说:“凡是议论,一定要树立一个最高的准则才行,没有一个最高准则,那么是非就不能区分而争辩也无法解决。我过去听到的话说:‘天下最大最高的准则,判断是非的界线,分掌职务、名物制度的起源,就是古代圣王的制度。’所以,凡是发言立论或约定事物的名称,它们的是非标准都要以圣王作为榜样;而圣王的道德原则,是看重光荣耻辱的。这光荣耻辱各有两个方面,有道义方面的光荣,有势位方面的光荣,有道义方面的耻辱,有势位方面的耻辱,志向美好,德行淳厚,智虑精明,这是从内心产生出来的光荣,这叫做道义方面的光荣。爵位尊贵,贡品俸禄优厚,权势地位优越,高一点的做了天子诸侯,低一点的做了卿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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