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千人;万弩营所招淮南壮士及江西群盗又万馀人,陈敏统之,以守泗州。凡要害之地,皆筑城堡,其可因水为险者皆积水为匮,增置江、淮战舰,诸军弓矢器械悉备。金人方屯重兵以胁和,声言刻日决战,乃浚重视师,淮北之来归者日不绝。浚以萧琦契丹望族,欲令尽领降众,且以檄谕契丹,约为应援,金人患之。吏部郎龚茂良言于浚曰:“本朝御敌,景德之胜,本于能断;靖康之祸,在于致疑。愿仰法景德之断,勿为靖康之疑。”浚深然之。
丁亥,诏荆襄、川陕帅臣严边备,毋先事妄举。
卢仲贤除名,械送郴州编管。
庚子,金中都地震。
壬寅,诏知光州皇甫倜毋招纳归正人。
金百官三请上尊号,不许。
夏,四月,丁巳,金平章政事完颜元宜罢,为东京留守,请还所赐甲第,从之。未几,致仕,死于家。
庚申,召还浚还朝。
戊辰,罢江淮都督府。
甲戌,金出宫女二十一人。
丁丑,尚书右仆射、同平章事张浚罢。
汤思退讽右正言尹穑论浚跋扈,且费国不资,奏令张深守泗不受赵廓之代为拒命。复论督府参议官冯方,罢之。浚及请解督府,诏以钱端礼、王之望宣谕两淮而召浚还。端礼入奏,言两淮名曰备守,守未必备,名曰治兵,兵未必精,盖诋浚也。浚留平江,凡八上疏乞致仕,帝察浚之忠,欲全其去,乃命以少师、保信节度使判福州。
左司谏陈良翰,侍御史周操,言浚忠勤,人望所属,不当使去国,皆坐罢。
癸未,言者论宰执徇欺之弊,命书置政事堂。
五月,丙申,误吴璘毋招纳归正人。
辛丑,诏刘宝量度泗州轻重取舍以闻。
贬江西总管邵宏渊,南安军安置,仍征其盗用库钱。
癸卯,金以旱,敕有司审冤狱,禁宫中音乐,放球场役夫。
乙巳,帝率群臣诣德寿宫贺天申节,始用乐。
壬子,金讨平斡罕馀党富苏合。
六月,甲寅朔,日有食之。
辛酉,以淫雨,诏州县理滞囚。
庚午,金初定五岳、四渎礼。
戊辰,太白昼见。
壬申,命虞允文弃唐、邓,允文不奉诏。
庚辰,金诏陕西元帅府议入蜀利害以闻。
丁丑,赈江东、两淮被水贫民。
秋,七月,乙酉,召虞允文还,以户部尚书韩仲通为湖北、京西制置使。
丁亥,同知枢密院事洪遵罢,寻落职。
壬辰,金故卫王襄妃及其子和尚,以妖妄伏诛。
庚子,太白经天。
金以左丞赫舍哩良弼为平章政事。
诏:“内外文武官年七十不请致仕者,遇效毋得廕补。”
乙巳,命海、泗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