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命已行,岂宜数改!轻重之权,应自朕出。卿等频奏,殊非朕意!”再思等惶惧拜谢。
监察御史袁守一复表弹元忠曰:“重俊乃陛下之子,犹如昭宪;元忠非勋非戚,焉得独漏严刑!”甲辰,又贬元忠务川尉。
顷之,楚客又令袁守一奏言:“则天昔在三阳宫不豫,狄仁杰奏请陛下监国,元忠密奏以为不可,此则元忠怀逆日久,请加严诛!”上谓杨再思等曰:“以朕思之,人臣事主,必在一心;岂有主上小疾,遽请太子知事!此乃仁杰欲树私恩,未见元忠有失。守一欲借前事以陷元忠,其可乎!”楚客乃止。
元忠行至涪陵而卒。
银青光禄大夫、上庸公、圣善、中天、西明三寺主慧范于东都作圣善寺,长乐坡作大像,府库为之虚耗。上及韦后皆重之,势倾内外,无敢指目者。戊申,侍御史魏传弓发其奸赃四十馀万,请置极法。上欲宥之,传弓曰:“刑赏国之大事,陛下赏已妄加,岂宜刑所不及!”上乃削黜慧范,放于家。
宦官左监门大将军薛思简等有庞于安乐公主,纵暴不法,传弓奏请诛之,御史大夫窦从一惧,固止之。时宦官用事,从一为雍州刺史及御史大夫,误见讼者无须,必曲加承接。
以杨再思为中书令,韦巨源、纪处讷并为侍中。
壬戌,改左、右羽林千骑为万骑。
冬,十月,丁丑,命左屯卫将军张仁愿充朔方道大总管,以击突厥。比至,虏已退,追击,大破之。
习艺馆内教苏安恒,矜高好奇,太子重俊之诛武三思也,安恒自言“此我之谋”。太子败,或告之;戊寅,伏诛。
十二月,乙丑朔,日有食之。
是岁,上遣使者分道诣江、淮赎生。中书舍人房子李又上疏谏曰:“江南乡人采捕为业,鱼鳖之利,黎元所资。虽云雨之私有沾于末类;而生成之惠未洽于平人。何则?江湖之饶,生育无限,府库之用,支供易殚。费之若少,则所济何成!用之倘多,则常支有阙。在于拯物,岂若忧人!,且鬻生之徒,唯利斯视,钱刀日至,网罟年滋,施之一朝,营之百倍。未若回救赎之钱物,减贫无之徭赋,活国爱人,其福胜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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