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诸侯的祭祀社稠,所有的礼器已经摆设停当,这时忽然听到天子驾崩、王后去世、国君去世、国君夫人去世的噩耗,该怎么办?”孔子答道:“祭祀立刻停止。从初死到入殡,从启殡到反哭,这期间”祭与不祭,如何祭,都遵循天子在这种情况下的作法。”
曾子间道:“大夫的宗庙之祭,各种祭品都已准备妥当,但却不能进行到底,以至中途而废,导致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有哪些?”孔子答道:“原因有九。”曾子又问:“请问哪九种原因?”孔子答道:“禾子驾崩,王后去世,国君去世,国君夫人去世,国君的太庙失火,日蚀,父母去世,祖父母、伯父母去世,堂兄弟去世,遇到这九种情况发生,祭祀就要停止。至于外族亲属去世,凡齐衰以下者,祭祀都可继续进行,但也应简化程序。具体地说,外丧属于齐衰亲属者,在祭祀时,尸入室内,吃了三口饭,便不再劝他继续吃,食毕,主人酌酒请尸漱口,尸漱过后便不再回敬,进行到这节目就应结束;外丧属于大功之亲的,还可以在此基础上加上尸回敬主人酒的节目;外丧属于小功、绍麻之亲的,祭祀可以在此基础上继续进行到主人、主妇、宾长向尸献酒为止。在这个问题上,士和大夫所不同的是,即使有绍麻之亲在祭祀时去世,祭祀也应停止。但是,如果所祭的祖先与死者已经没有丧服关系,那么祭祀可以照常进行。”
曾子问道:“在居父母之丧期间,可以到别人家去吊丧吗?”孔子答道:“居父母之丧,到了小祥的时候,还不和众人立在一起,不和众人一道走路。君子是通过礼来表达感情的,现在你自己正处在丧失父母的极大沉痛之中而到别人家去吊丧哭泣,这种哭泣岂不成为虚假的了吗?”
曾子问道:“大夫、士正在为私亲挂孝,到了可以除孝的时候了,而国君忽然去世,又须要为国君穿斩衰的孝服,在这种情况下,原有的孝服还除去不除去?”孔子答道:“如果是正在为国君穿孝服,就不敢再为自己的亲人穿孝服,因为为国君的孝服重于为私亲的孝服。明白了这一点,就知道原有的孝服是没有理由除掉的。于是乎就出现了大夫、士过了丧期还不能除去孝服的现象。等到为国君服丧期满,才可以为私亲举行小祥、大祥之祭,这是合乎礼的。”曾子又问道:“为父母所穿的孝服,永远不除可以吗?”孔子答道:“先王制定礼仪,错过了时间就不再举行,这是正理。先王并不是不能作出永远不除的规定,问题是人们是否都能做到。既然不能做到,那么还是规定个时限为好。所以君子错过了祭祀的时间就不再补行,这是合乎礼的。”
曾子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