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获济者众。今山东大饥,流民转徙,请以本台没入赃钞万锭赈救之。”制日。

  又言:“比者近侍为人奏请,赐江南田一千二百三十顷,为租五十万石,请拘还官。”从之。

  巳亥,始制钱。先是行钞法,虽皆以钱为文,而废钱弗铸。至是始于大都立资国院,山东、河南、辽阳、江淮、湖广、四川立泉货监六,产铜之地立提举司十九,铸钱。曰至大通宝者,每一文准银钞一厘,曰大元通宝者,准至大钱十文,与历代钱通用。其当五、当三、折二,并以旧数用之。既而御史台言:“至大银钞始行,品目繁多,民犹未悟,而又兼行铜钱,虑有相妨。今民间拘收铜器甚急,民殊不便,请与省臣调议。”不报。

  尚书省言:“三宫内降之旨,曩中书奏请勿行,臣等谓宜仍旧行之。倘于大事有害,则复奏请。中书之务,请以尽归臣等。至元二十四年,凡宣敕亦以尚书省掌之,今臣等议,宜从尚书省任人,而以宣敕散官委之中书。”从之。

  詹事院启太子,金州献瑟瑟洞,请遣使采之。太子曰:“所宝维贤,瑟瑟何用焉!若是者,后勿复闻。”先是近侍言贾人有献美珠者,太子曰:“吾服御雅不喜饰以珠玑,生民膏血,不可轻耗。汝等当广进贤才,以恭俭爱人相规,不可导以奢靡蠹财也。”

  丁未,三宝努言养豹者害民为甚,诏禁之,有复犯者,虽贵幸亦加罪。

  冬,十月,庚戌朔,以皇太子为尚书令。

  初,帝从塔特布济等言,凡中书宣敕,皆以尚书掌之。至是太子言:“旧制,百官宣敕皆归中书,以臣为中书令故也。自今敕牒宜令尚书省给降,宣命仍委中书。”从之。

  以郝彬为参知政事。彬见尚书省诸同列生事要功,杀无罪之人,务积诚意相开引,或从或违,横不可制。旋命兼大司徒,不拜。彬见皇太子,恳辞至力,因称疾笃,遂得归。

  丙辰,约苏言:“江南平垂四十年,其民止输地税、商税,馀皆无与。其富室有蔽占王民,奴使之者,动辄百千家,有多至万家者。请自今有岁收粮五万石以上者,令石输二升于官,仍质一子为军;所输之粮,半入京师以养卫士,半留于彼以备凶年。富国安民,无善于此。”诏如其言行之。

  辛酉,弛酒禁,立酒课提举司。

  尚书省以钱谷繁剧,增户部侍郎、员外郎各一员;又增礼部侍郎、郎中各一员,凡言时政者属之。

  立太庙廪牺署,设令、丞各一员。

  乙丑,以皇太后有疾,诏释天下大辟百人。

  癸酉,尚书省言:“比年拣汰冗官之故,百官俸至今未给,请如大德十年所设员数给之,馀弗给。”从之。

  加知枢密院事图呼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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