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部侍郎许孟容、户部侍郎李绛同详定。
秋,九月,富平人梁悦报父仇,杀秦杲,自诣县请罪。敕:“复仇,据《礼经》则义不同天,征法令则杀人者死。礼、法二事,皆王教之大端,有此异同,固资论辩,宜令都省集议闻奏。”职方员外郎韩愈议,以为:“律无其条,非阙文也。盖以不许复仇,则伤孝子之心而乖先王之训;许复仇,则人将倚法专杀,无以禁止其端矣。故圣人丁宁其义于经,而深没其文于律,其意将使法吏一断于法,而经术之士得引经而议也。宜定其制曰:‘凡复父仇者,事发,具申尚书省集议奏闻,酌其宜而处之。’则经律无失其指矣。”戊戌,敕:“梁悦杖一百,流循州。
甲寅,吏部奏准敕并省内外官计八百八员,诸司流外一千七百六十九人。
黔州大水坏城郭,观察使窦群发溪洞蛮以治之。督役太急,于是辰、溆二州蛮反,群讨之,不能定。戊午,贬群开州刺史。
冬,十一月,弓箭库使刘希光受羽林大将军孙瑞钱二万缗,为求方镇,事觉,赐死。事连左卫上将军、知内待省事吐突承璀,丙申,以承璀为淮南监军。上问李绛:“联出承璀何如?”对曰:“外人不意陛下遽能如是。”上曰:“此家奴耳,向以其驱使之久,故假以恩私;若有违犯,朕去之轻如一毛耳!”
十六宅诸王既不出阁,其女嫁不以时,选尚者皆由宦官,率以厚赂自达。李吉甫上言:“自古尚主必择其人,独近世不然。”十二月,壬申,诏封恩王等六女为县主,委中书、门下、宗正、吏部选门地人才称可者嫁之。
己丑,以户部侍郎李绛为中书侍郎、同平章事。李吉甫为相,多修旧怨,上颇知之,故擢绛为相。吉甫善逢迎上意,而绛鲠直,数争论于上前;上多直绛而从其言,由是二人有隙。
闰月,辛卯朔,黔州奏:辰、溆贼帅张伯靖寇播州、费州。
试太子通事舍人李涉知上于吐突承璀恩顾未衰,乃投匦上疏,称“承璀有功,希光无罪。承璀久委心腹,不宜遽弃。”知匦使、谏议大夫孔癸戈见其副章,诘责不受。涉乃行赂,诣光顺门通之。癸戈闻之,上疏极言“涉奸险欺天,请加显戮。”戊申,贬涉峡州司仓。涉,渤之兄;癸戈,巢父之子也。
辛亥,惠昭太子宁薨。
是岁,天下大稔,米斗有直二钱者。
◎ 元和七年壬辰,公元八一二年
春,正月,辛未,以京兆尹元义方为鄜坊观察使。初,义方媚事吐突承璀,李吉甫欲自托于承璀,擢义方为京兆尹。李绛恶义方为人,故出之。义方入谢,因言“李绛私其同年许季同,除京兆少尹,出臣鄜坊,专作威福,欺罔聪明。”上曰:“朕谙李绛不知